
朗读
百事达·白沙苑小区相关业主:
由金华市百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百事达·白沙苑1-4#楼住宅物业保修金8年存储期限已到期,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截至 2024年 12月 3日百事达·白沙苑1-4#楼,法定保修金存储期限已满,建设单位金华市百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保修金储存期满期间,未向婺城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交退还申请,且该公司已于2011年7月26日注销。根据《金华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此次拟将该小区物业保修金转入该物业管理区域专项维修金资金账户,保修金余额为156055.02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零伍拾伍元零贰分),利息另计。
二、公示时间:2024年 12月 3日至2025年 1月2 日,公示时间 30日历天。
三、公示期限内业主、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等对该小区物业保修金转入专项维修金资金账户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婺城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
四、公示期满后,保修金管理机构应当将保修金本息余额转入该物业管理区域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芙苑路158号105室
联系电话:0579-82378783
金华市婺城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3日
物管中心工作人员已在小区公共区域张贴公告,并口头解析公示内所涉及内容,见证人已全面知晓公示内容条款后签字。
公示张贴时间 | |
公示张贴位置 | |
两金中心公示张贴人员 | |
业主代表见证人 | |
业委会见证人 | |
居(村)民委员会见证人 | |
物业服务企业见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