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进一步推动婺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17日在(具体网址)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11月1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推动婺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cjybgs2020@163.com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13586999895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