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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2024年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清单(更新至2024年5月15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5-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2024年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清单(更新至2024年5月15日)

    日期:2024-12-25 16:27:03 来源:区财政局(国资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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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序号

    执收部门

    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备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1

    教育

    幼儿园保教费

    《幼儿园管理条例》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浙价费〔2018〕112号
    金价费管〔2018〕17号
    教财〔2020〕5号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费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浙财教〔2013〕1号
    教财〔2003〕4号
    浙政发〔2001〕35号
    浙价费〔2000〕186号

    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综〔2004〕4号
    教财〔2003〕4号
    浙政发〔2001〕35号
    浙价费〔2000〕186号
    金价费管〔2017〕50号
    金市价费〔2003〕96号
    金市价〔2002〕104号
    金价费〔2000〕104号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

    浙价费[2018]32号
    浙价费[2018]33号
    浙价费[2012]39号
    浙价费[2010]355号
    浙财综字〔2009〕72号
    浙价费[2005]17号


    2

    公安

    外国人证件费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公通字〔2000〕99号
    价费字〔1992〕240号


    1)居留许可

    财综〔2004〕60号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2)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

    财综〔2004〕32号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3)永久居留证

    财综〔2004〕32号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4)出入境证

    公通字〔1996〕89号


    5)旅行证

    公通字〔1996〕89号


    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价费字〔1993〕164号
    价费字〔1992〕240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公办〔2022〕136号


    1)护照(含加注)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计价格〔2000〕293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2)出入境通行证费

    价费字〔1993〕164号
    公办〔2022〕136


    3)内地居民因私赴港签注收费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05〕77号
    计价格〔2002〕1097号


    4)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05〕77号
    计价格〔2002〕1097号


    5)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05〕77号
    计价格〔2002〕1097号
    价费字〔1993〕164号


    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财综〔2005〕58号
    发改价格〔2005〕1460号
    发改价格〔2004〕334号
    计价格〔2001〕1835号
    发改价格〔2011〕1389号
    价费字〔1993〕164号


    7)台湾同胞定居证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04〕2839号
    价费字〔1993〕164号


    9)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发改价格规〔2019〕91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6〕352号
    计价格〔2001〕1835号
    价费字〔1993〕164号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浙财综〔2012〕138号
    价费字〔1992〕240号

    2013年1月1日起,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和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

    1)户口簿

    1994〕浙价发98号
    浙财综〔1994〕90号
    浙价费〔1991〕81号


    2)户口迁移证件

    浙财综字〔2006〕114号


    3)居住证换补领工本费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浙价费〔2017〕21号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税〔2018〕37号
    财综〔2007〕34号
    浙财综字〔2006〕6号
    财综〔2004〕8号
    浙价费〔2004〕64号
    浙财综字〔2004〕115号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外国人签证费

    公办〔2022〕136号
    计价格〔2003〕392号
    价费字〔1992〕240号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公办〔2022〕136号
    公通字〔1996〕89号
    价费字〔1992〕240号


    保安员资格考试费

    浙价费〔2012〕51号
    财综〔2011〕60号
    发改价格〔2011〕2333号


    3

    人力社保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

    浙价费〔2018〕21号
    浙财综字〔2007〕7号


    职业技能鉴定费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发改价格〔2012〕328号
    财综〔2004〕65号
    浙价费〔2002〕230号
    财综函〔2001〕4号


    4

    自然资源

    耕地开垦费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浙政办发〔2014〕25号
    浙委办〔2012〕55号
    浙政办发〔2011〕87号
    浙政发〔2008〕39号
    浙政发〔2000〕292号


    5

    住房城乡建设

    城市道路占挖掘费

    财税〔2015〕68号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浙价费〔2007〕136号
    建城〔1993〕410号
    金价费〔2007〕105号


    污水处理费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发改价格〔2015〕119号
    财税〔2014〕151号
    浙财综〔2015〕39号
    金价价管〔2016〕24号
    金价价管〔2014〕48号
    金市财综〔2015〕375号      浙发改价格〔2020〕22号

    仅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

    6

    水利

    水资源费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52号令)
    发改价格〔2014〕1959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浙价费〔2010〕127号
    浙财综字〔2009〕12号
    浙财综字〔2009〕99号
    发改价格〔2009〕1779号
    财综〔2008〕79号
    浙价费〔2004〕209号


    水土保持补偿费

    浙政办发〔2015〕107号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综〔2014〕8号
    浙财综〔2014〕27号
    发改价格〔2014〕886号
    浙价费〔2014〕24号

    2015年10月1日起,按规定标准80%征收。

    7

    卫生健康

    预防接种服务费

    浙价医〔2017〕187号
    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综[2008]47号
    国办发[2002]57号
    价费字〔1992〕314号
    1992〕浙价费联131号


    8

    法院

    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浙价费〔2007〕153 号
    浙财综〔2000〕8号


    9

    统计

    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费

    计价格〔2002〕964号
    浙价费〔2000〕131号


    10

    渔业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财税〔2014〕101号
    财综〔2012〕97号
    计价格〔1994〕400号
    价费字〔1992〕452号

    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

    11

    组织评审的部门和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费

    浙政办发〔2015〕107号
    浙价费〔2002〕229号
    浙价费〔1997〕108号

    除评审费、推荐费外,各评审机构不得另行收取论文专家鉴定费、答辩费、测评费等

    12

    其他相关部门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国办函〔2020〕109号、浙政办发函〔2021〕3号


    二、政府性基金

    《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财综〔2010〕80号


    1

    农林

    森林植被恢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财税〔2015〕122号
    浙财综〔2016〕16号
    财税〔2022〕50号
    财税〔2023〕9号

    根据财税〔2022〕50号文件从2023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2

    住建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国发〔1998〕34号
    财税〔2019〕53号
    财综函〔2002〕3号
    金政办发〔2015〕40号
    浙政办发〔2019〕25号
    浙政办发〔2017〕48号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浙财综〔2024〕9号


    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1

    自然资源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浙财综字〔2007〕23号
    财综〔2006〕68号

    含出让、划拨、租赁、变更等其他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取的价款收入

    (2)矿业权出让收益

    浙财综〔2017〕35号


    (3)土地指标调剂收入

    浙财综〔2010〕48号


    2

    住建

    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

    省政府2005年第206号令
    浙政办发〔2015〕107号
    浙财综〔2000〕32号
    浙价房〔2000〕142号
    金市价房〔2000〕93号
    金市财综〔2000〕327号


    3

    交通运输

    公路路产赔(补)偿费(仅限政府还贷公路)

    浙政办发〔2015〕107号
    浙价费〔2003〕17号


    4

    渔业

    渔业资源赔偿费

    浙政办发〔2015〕107号


    5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浙委办发〔2018〕34号
    浙财建〔2018〕99号


    6

    地方政府指定的部门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1

    国有资产出租的单位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浙财资产〔2010〕61号
    浙财资产〔2010〕1号
    浙财预〔2010〕24号
    浙财资产〔2010〕81号
    浙政办发〔2009〕178号
    金政发〔2010〕55号
    金市财资〔2012〕138号
    金市财资〔2010〕206号
    金市财综〔2007〕249号    金市财函〔2020〕10号


    2

    相关单位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浙财资产〔2010〕61号
    浙财资产〔2010〕1号
    浙财预〔2010〕24号
    浙财资产〔2010〕81号
    浙政办发〔2009〕178号
    金政发〔2010〕55号
    金市财资〔2010〕221号


    3

    相关单位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浙财资产〔2010〕61号
    浙财资产〔2010〕1号
    浙财预〔2010〕24号
    浙财资产〔2010〕81号
    浙政办发〔2009〕178号
    金政发〔2010〕55号
    金市财资〔2010〕221号


    4

    国有资产出租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浙财资产〔2010〕61号
    浙财资产〔2010〕1号
    浙财预〔2010〕24号
    浙财资产〔2010〕81号
    浙政办发〔2009〕178号
    金政发〔2010〕55号
    金市财资〔2012〕138号
    金市财资〔2010〕206号
    金市财综〔2007〕249号    金市财函〔2020〕10号


    5

    地方政府指定的部门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五、按规定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金市财资〔2013〕44号
    金市财工〔2011〕38号


    1

    财政

    利润收入

    浙财企字〔2009〕35号
    浙财企字〔2009〕116号
    浙政发〔2008〕25号
    财综〔2004〕53号


    2

    财政

    产权转让收入

    浙财企字〔2009〕35号
    浙财企字〔2009〕116号
    浙政发〔2008〕25号
    财综〔2004〕53号


    3

    财政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浙财企字〔2009〕35号
    浙财企字〔2009〕116号
    浙政发〔2008〕25号
    财综〔2004〕53号


    六、行政(刑事)处罚的罚没收入

    《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财综〔2004〕53号


    1

    执罚部门

    行政处罚罚没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取得的罚没收入

    2

    执罚部门

    刑事处罚罚没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是对触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刑事处罚取得的罚没收入

    七、应当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其他资金



    1

    住房基金管理部门

    (1)上缴管理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计提公共租赁住房资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

    财政

    利息收入

    财综〔2004〕53号


    3

    地方政府指定的部门

    经批准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其他资金

    《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乱收费举报投诉电话:金华市财政局举报投诉电话0579-82468716,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举报投诉电话0579-8235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