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婺城区工业用地有机更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2024年12月1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将在《婺城区加快工业用地更新促进产业发展能级提升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视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区经商局;邮编:321025;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374800689@qq.com。
联系人:邵先生;联系电话:82302287。
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