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婺城区蒋堂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蒋堂镇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蒋堂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局第23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以及《婺城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婺区政办〔2016〕7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区的相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办法》对蒋堂镇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范围、招标人及各招投标职能部门职责、招投标项目和规模标准规定、招标和投标有关规定、开标评标和中标、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明确适用范围:工程建设项目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并详细列举了工程建设项目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具体范围。
招标人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招标投标活动,履行招标主体责任。行政监督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管,履行行政监督职责。
招投标项目和规模标准:详细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鼓励进入区交易分中心交易、必须进入乡镇平台交易以及未达到平台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的具体标准和范围。
招标和投标规定:包括开展招标活动的条件、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资格审查、投标保证金的要求等。
开标评标和中标:规定了开标、评标、中标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否决性条款、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投诉处理等。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管理。
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内部管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中标人履约的诚信管理,建立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
四、适用对象
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行政村,以及参与蒋堂镇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相关主体。
五、实施日期
自2025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
六、解读机关
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方滢艺
联系电话:15968568569
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