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368606288/2024-52272

  • 主题分类:

    其他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白龙桥镇公益性公墓管理的通知

  • 发布机构:

    白龙桥镇政府

  • 文件字号:

    白政〔2024〕59号

  • 成文日期:

    2024-11-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GWCD 99 F-2024-000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关于进一步规范白龙桥镇公益性公墓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4-11-08 16:09:06 来源:白龙桥镇(婺开区) 浏览量:​ 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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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行政村:

    为规范我镇范围内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暂时管理办法。

    1.进入墓区安放骨灰,必须服从公墓管理人员的管理,墓位由公墓管理人员指定顺序安放,不得自行改建、扩建、增建墓位。

    2.收费标准:按照发改部门定价为准,墓碑刻字费用等公墓非基本服务项目自理。

    3.安放流程:死者家属向所在村领取安葬申请表→所在村核实签署意见→到所在银行缴纳公墓安葬费用并拿到缴费银行凭证→到公墓管理方签字并明确安葬穴位位置(穴号)→到镇民政线报备→按计划时间下葬。    墓穴安放位置由公墓管理方按照顺序统一安排,不得随意间隔跳号安排位置。

    4.实行文明祭祖,提倡鲜花祭祖,服从公墓管理人员的管理,严禁在墓区燃放烟花爆竹、乱扔烟火,墓穴边禁止烧纸、点烛,不得随意玩火,确保墓区、林区安全。

    5.共同维护墓区环境卫生,祭祀结束后,请家属自觉将祭祀物、纸钱、死者遗物等一切相关祭祀用品拿到统一安排的焚烧燃放点进行焚烧。

    6.自觉爱护墓区的绿化及基础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我镇户籍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对象在墓区安葬,不收取墓穴使用费,墓碑刻字费用自理,其他特殊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8.墓区不接受墓穴预定、预售。

    9.公墓管理方要求形成一穴一档案留存备查,档案管理依照《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本办法于2024年12月15日起执行。村级公益性公墓可以参照执行。


    附件:1.白龙桥镇项目工程安置公墓申报表

    2.村(社)公墓安葬申请表


    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