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为规范我镇范围内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暂时管理办法。
1.进入墓区安放骨灰,必须服从公墓管理人员的管理,墓位由公墓管理人员指定顺序安放,不得自行改建、扩建、增建墓位。
2.收费标准:按照发改部门定价为准,墓碑刻字费用等公墓非基本服务项目自理。
3.安放流程:死者家属向所在村领取安葬申请表→所在村核实签署意见→到所在银行缴纳公墓安葬费用并拿到缴费银行凭证→到公墓管理方签字并明确安葬穴位位置(穴号)→到镇民政线报备→按计划时间下葬。 墓穴安放位置由公墓管理方按照顺序统一安排,不得随意间隔跳号安排位置。
4.实行文明祭祖,提倡鲜花祭祖,服从公墓管理人员的管理,严禁在墓区燃放烟花爆竹、乱扔烟火,墓穴边禁止烧纸、点烛,不得随意玩火,确保墓区、林区安全。
5.共同维护墓区环境卫生,祭祀结束后,请家属自觉将祭祀物、纸钱、死者遗物等一切相关祭祀用品拿到统一安排的焚烧燃放点进行焚烧。
6.自觉爱护墓区的绿化及基础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我镇户籍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对象在墓区安葬,不收取墓穴使用费,墓碑刻字费用自理,其他特殊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8.墓区不接受墓穴预定、预售。
9.公墓管理方要求形成一穴一档案留存备查,档案管理依照《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本办法于2024年12月15日起执行。村级公益性公墓可以参照执行。
附件:1.白龙桥镇项目工程安置公墓申报表
2.村(社)公墓安葬申请表
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