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金华市区中心城区婺城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4-11-19 10:11:02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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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1544号)文件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婺城区组织开展了《金华市区中心城区婺城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1.规划范围:《金华市区中心城区婺城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城东、城中、城西、城北、新狮 5个街道,雅畈、白龙桥、罗店3个镇,竹马、乾西、长山3个乡)。

时间:202412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点: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北楼2619会议室

2.规划范围:《金华市区中心城区婺城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秋滨、三江、西关、江南4个街道和苏孟乡)。

时间:20241220日(星期五)下午2:303:00

地点: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开发区大楼西辅楼社会治理中心116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金华市区中心城区婺城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听证代表

1.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约9人;

2.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婺城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215

2.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信函等形式进行报名。邮寄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婺城区人民政府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北山路2359号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分局;电子邮箱: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gtwcfj@163.com、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zgkfqfj@126.com、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分局jhsslfj@163.com。(来信来函请标注“金华市区中心城区婺城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3.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分局将于1215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婺城区0579-82368659;开发区电话:0579-89150307;罗店电话:0579-82368659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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