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368606288/2024-52305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高桥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洞溪片区城市更新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发布机构:

    白龙桥镇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11-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高桥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洞溪片区城市更新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日期:2024-11-13 09:43:25 来源:白龙桥镇(婺开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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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金华市婺城区高桥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洞溪片区城市更新》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金华市婺城区高桥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洞溪片区城市更新。

    规划范围及面积:金华市婺城区高桥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洞溪片区城市更新总面积7.56平方公里,包括高桥单元和洞溪片区两部分,其中高桥单元范围为北至金华江,东至浙赣铁路,西至二环路,南至金衢路,面积约5.12平方公里。洞溪片区范围为北至金衢路,东至盘峰街,西南至二环路,面积约2.44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打造金华市三生融合的高品质城市更新样板示范区:品质生活康乐社区、未来产业智造园区、生命活力滨水景区。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与对策措施

    环境空气:规划区内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在配备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只要按照项目建设环保管理要求实施,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地表水:规划区内雨水和污水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均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随着区域雨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有助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地下水:规划区水文地质条件总体能满足规划建设的需求,只要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护措施,区域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噪声:入园企业应优化布局,同时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与居民区之间设置好绿化带,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按照规划环评要求采取一定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固体废物:规划区内一般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固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土壤: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危废暂存设施,可有效减轻和控制污染物对规划区土壤环境的累积影响。

    环境风险:根据对可能入规划园区项目的分析,在严格风险防控和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之后,不会产生严重的环境风险事故,风险总体可控的。

    生态环境:规划实施会对区域陆域、水域生态环境、景观格局等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积极采取相应生态保护和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情况下,规划实施产生的生态影响是有限的、可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内容基本合理,《金华市婺城区高桥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洞溪片区城市更新》与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金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金华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相协调;规划区土地资源、水资源可以满足规划实施的需要,能源供应可以得到保障,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支撑规划实施,区域环境风险总体可控;在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和局部地块用地布局,完善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后,本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其他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来电、来函或其他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及审查单位联系,发表对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向规划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1171192432@qq.com。

    七、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飞扬小镇100号      

    联系电话:曹工0579-82216378

    2、环评单位: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座5楼      

    联系人:李工 0579-82722952

    3、规划环评审查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

    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82487106      

    公示发布单位: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