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09Y/2024-51857

  • 文件名称:

    婺城区关于继续开展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申请受理的公告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4-10-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关于继续开展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申请受理的公告

    日期:2024-10-09 17:18:17 来源:区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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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婺城区第二批旧房装修、厨卫改造使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资金已下达,现继续开展补贴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地址变更:受理地址由原金华市芙苑路158号105办公室变更为金华市华龙南街1066号2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579-8236867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17:00。

    二、材料受理实行预约受理,预约规则确定如下:1、预约受理每周(周一至周四)受理60人次,预约顺序按抽签方式随机产生;2、拟申领人于周五(10月11日、10月18日以此类推)8:30-9:30之间在华龙南街1066号一楼登记,不足60人次全部受理;超过60人次,现场随机抽取确定60个号。

    三、此次申领单项材料购置金额(单价)设置最高限价,实际购置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予以计算补贴;详见附件3 《婺城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清单》。

    四、补贴申领材料受理审核中发现存在缺项、不齐的,请在第二日17:00时前完成材料补充,逾期视为申领时序自动作废。

    五、本次补贴执行期限为2024年8月22日至12月31日,申领人已购置材料但还未进场施工(或安装)的,应在12月15日前确保完成施工(或安装)。

    六、一经发现申领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在受理同一申领人申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此次按申领时序(实地抽查不通过的,其申领时序自动作废)实施兑付补贴,补贴额度用完即止。补贴额度用完后区建设局将在婺城区政府网及时向公众公布。

    附件:

    1.婺城区关于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的补充通知.pdf

    2.婺城区申领补贴承诺书.docx

    3.婺城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清单.xlsx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