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530224667/2024-52145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塔石乡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10-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10-28 14:08:30 来源:塔石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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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图解版)
  • 朗读

    一、制订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制订依据

    根据《婺三资办〔2021〕5号—关于印发《婺城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通知》(婺三资办〔2021〕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三、制定过程

    2024年3月,收集金华市本级及婺城区级相关三资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分析研究。

    2024年4月,经过广泛调研,借鉴市、区相关管理文件政策要求,根据近年来塔石乡三资管理实际,反复研究修订,形成《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2024年5月,书面征求各行政村单位意见建议,各行政村反馈无意见,形成初稿。

    四、主要内容

    制定《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是切实加强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内容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集体产权交易及其他相关要求等内容。

    五、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

    自2024年7月24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婺城区塔石乡。

    解读单位: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

    解读人:徐韩薇

    联系电话:0579-827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