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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婺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近日,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起草了《金华市婺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征集时间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向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征集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
受理单位: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联系电话:0579-82661911
附件:
1.《金华市婺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2.金华市婺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