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婺城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根据《金华市区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办法(2023版)》(金残联[2023]29号)文件,现将202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的超比例奖励申请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23年婺城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重度残疾按1:1计算)超出应安置人数1人及以上的企业,超出部分残疾人具有浙江省内户口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申请提交前已完成2023年度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认定工作。
二、办理时限
2024年10月15日至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承诺书》
2、《金华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审批表》一式两份。
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一式两份。
4、企业2023年度工伤参保证明材料。
5、集中就业企业提供税务部门核准退税相关凭证。
四、实地检查
残联将会适时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请各申报单位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五、联系方式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宾虹西路2666号
联系电话:82302817
附件:婺城区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审批表
金华市婺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14日
婺城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奖励申请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 |||||||||
联系 电话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
组织 机构 代码 | 类型 | □ 集中就业 □ 按比例就业 □ 免征残保金的小微企业 | |||||||
单位 地址 | 邮编 | ||||||||
开户 银行 | 户名 | ||||||||
银行 账号 | 在职职工总数 | 人 | 残疾人 职工数 | 人 | |||||
应安 排残 疾人 比例 | % | 应安排残疾人 职工数 | 人 | 奖励 标准 | 元/人 | ||||
超比例残疾人数 | 人 | 申请超比例奖励金额 | 元 | ||||||
本单位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及残疾人职工人数真实可靠, 与缴纳社保费记录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 况相符,如有虚假、挂靠等情况, 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处理。 单位负责人签名: | |||||||||
当地残联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核定的超比例残疾人数 | 人 | 实际奖励金额 | 元 | ||||||
备注 | |||||||||
注: 1.此表一式二份 2.应安排残疾人职工数=在职职工总数×应安排残疾人比例 3.超比例残疾人数(结果向下取整)=残疾人职工数-应安排残疾人职工数; 4. 实际奖励金额=核定的超比例残疾人数×超比例奖励标准。 |
填表说明:
1、在¨内按企业性质打√。
2、在职职工总数:2023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
3、按比例就业企业申报年度残疾职工人数:2023年度所有残疾人“安置确认(月)”(认证系统“残疾人安置管理”页面“安置人员列表”中可查看)的总和除以12,保留两位小数。
集中就业企业申报年度残疾职工人数:按照税务部门核准退税人数填写。
4、按比例就业企业申报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数=(申报年度残疾职工人数-申报年度职工总数*1.5%)向下取整。
集中就业企业申报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数=(申报年度残疾职工人数-申报年度职工总数*25%)向下取整。
另:超比例部分人员需为浙江省内户口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5、奖励金额:按比例就业:8280元/人*申报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数;集中就业:2070元/人*申报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