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婺城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奖励的通知

日期:2024-10-21 11:19:57 来源:区残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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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根据《金华市区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办法(2023版)》(金残联[2023]29号)文件,现将202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的超比例奖励申请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23年婺城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重度残疾按1:1计算)超出应安置人数1人及以上的企业,超出部分残疾人具有浙江省内户口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申请提交前已完成2023年度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认定工作。

二、办理时限

2024年10月15日至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承诺书》

2、《金华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审批表》一式两份。

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一式两份。

4、企业2023年度工伤参保证明材料。

5、集中就业企业提供税务部门核准退税相关凭证。

四、实地检查

残联将会适时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请各申报单位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五、联系方式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宾虹西路2666号

联系电话:82302817

附件:婺城区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审批表


金华市婺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14日


婺城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奖励申请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联系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组织

机构

代码


类型

□ 集中就业 □ 按比例就业

□ 免征残保金的小微企业

单位

地址



邮编


开户

银行



户名


银行

账号



在职职工总数

残疾人

职工数


应安

排残

疾人

比例


%

应安排残疾人 职工数

奖励

标准

元/人

超比例残疾人数

申请超比例奖励金额

本单位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及残疾人职工人数真实可靠, 与缴纳社保费记录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 况相符,如有虚假、挂靠等情况, 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处理。

单位负责人签名:

当地残联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核定的超比例残疾人数

实际奖励金额

备注


注: 1.此表一式二份

2.应安排残疾人职工数=在职职工总数×应安排残疾人比例 

3.超比例残疾人数(结果向下取整)=残疾人职工数-应安排残疾人职工数;

4. 实际奖励金额=核定的超比例残疾人数×超比例奖励标准。


填表说明:

1、在¨内按企业性质打√。

2、在职职工总数:2023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

3、按比例就业企业申报年度残疾职工人数:2023年度所有残疾人“安置确认(月)”(认证系统“残疾人安置管理”页面“安置人员列表”中可查看)的总和除以12,保留两位小数。

集中就业企业申报年度残疾职工人数:按照税务部门核准退税人数填写。

4、按比例就业企业申报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数=(申报年度残疾职工人数-申报年度职工总数*1.5%)向下取整。

集中就业企业申报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数=(申报年度残疾职工人数-申报年度职工总数*25%)向下取整。

另:超比例部分人员需为浙江省内户口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5、奖励金额:按比例就业:8280元/人*申报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数;集中就业:2070元/人*申报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