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加快婺城区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更新工作,减少污染排放,根据金华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华市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车辆淘汰范围
(一)车辆需在金华市公安部门登记在册并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
(二)注册登记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淘汰)。
(三)注册登记日期在2016年1月1日(含)之后的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提前淘汰)。
(四)到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采油货车。
二、可享受淘汰补助的车辆
(一)2024年1月1日(含)车辆注册登记地在婺城区且淘汰时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只淘汰不补助)。
(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除国有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三)机动车行驶证注销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交售给我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见附件4),并办理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注销登记手续。
三、不可享受淘汰补助的车辆
(一)2024年1月1日(含)后,转入金华市行政区域的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二)2024年1月1日(含)后,已转出金华市的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三)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明确的已达到强制报废情形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
(四)车主自行拆解报废、在金华市以外报废、交通事故等意外因素导致直接报废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
(五)超过淘汰补助时间后淘汰的车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受理的车辆。
(六)享受过其他财政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辆。
(七)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含中央部署单位、省级机关),其所有的淘汰车辆。
四、淘汰补助标准
根据车辆类型、使用年限实行差别化补助,实际补助金额按照淘汰时间先后进行计算,采取退坡补助办法。
五、受理时限
受理期限自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暂定至2025年12月31日(含)止。
六、补助资金发放原则
采取“先受后补,先到先得”原则实施,即先对提交的材料予以受理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发放补助。婺城区交通运输局根据上级资金及本区域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配套补助金额。
七、车辆使用年限计算
车辆交售给具有金华市范围内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减去车辆行驶证初次登记日期,时间精确至月。
八、车辆注册地认定
以车辆报废注销时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的行政区域为准。
九、是否可纳入补助对象存在争议的情况处理
由婺城区交通运输局审议结果为准。
十、车主的定义
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为车主。
十一、申请淘汰补助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二)《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营运证已注销则提供注销证明。
(三)《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四)《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五)《金华市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原件
(六)《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所有页面都需要复印)或其他证明车辆信息的材料。
(七)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八)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须提供车主书面委托书或单位法人书面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补助资金拨付的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十二、淘汰补助的办理流程
(一)车辆报废:车主将待报废的机动车交售至金华市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拆解,取得并留存《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二)车辆注销:车主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至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取得并留存《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三)补助预审:受理服务点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符合补助条件的,核验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注销情况并完成注销手续,指导申请人填写《金华市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告知其相关理由。
(四)补助复审:婺城区交通运输局对提交的车辆补助材料进行复审,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补助发放:对符合淘汰补助要求的申请,经审核无误并签章审批后,在配套补助资金到位后,划拨至车主开设的银行账户。
十三、婺城区相关材料受理服务点地址和联系方式
受理点:金华市婺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道路运输科(1615办公室),联系电话:89008048,地址:婺城区宾虹西路2558号(南大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