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行政执法主体: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执法范围:婺城区
监督举报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邮编:321000
联系电话:0579-82337419
一、行政执法依据: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主体执法依据:附件1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主体: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行人员名单:附件2
四、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权限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owerresponsibility?siteCode=330702000000
五、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https://www.zj.gov.cn/col/col1229661802/index.html?webId=62&deptId=001008007001013
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网址链接:https://zjzft.zjzwfw.gov.cn/pub/#/pub
七、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人对本局作出司法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以下权利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婺城区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行政执法流程
九、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网址链接:
http://www.wuch.gov.cn/art/2024/10/11/art_1229182203_4189469.html
附件1:执法依据.docx
附件2:执法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