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09Y/2024-51889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4-10-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

    日期:2024-10-11 12:07:12 来源:区建设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行政执法主体: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执法范围:婺城区

    监督举报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邮编:321000

    联系电话:0579-82337419

    一、行政执法依据: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主体执法依据:附件1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主体: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行人员名单:附件2

    四、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权限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owerresponsibility?siteCode=330702000000

    五、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https://www.zj.gov.cn/col/col1229661802/index.html?webId=62&deptId=001008007001013

    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网址链接:https://zjzft.zjzwfw.gov.cn/pub/#/pub

    七、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人对本局作出司法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以下权利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婺城区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行政执法流程

    图片01101.png

    九、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网址链接:

    http://www.wuch.gov.cn/art/2024/10/11/art_1229182203_4189469.html

    附件1:执法依据.docx

    附件2:执法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