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金华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加力推进智能家居消费,规范有序开展消费补贴活动,现征集婺城区范围内参加活动的商家。
一、征集条件
1.注册地在婺城区销售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经营主体;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的经营主体;
2.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3.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能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备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
4.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5.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6.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消费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参与方式
(一)企业申报。企业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要求向婺城区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连锁经营企业在总部所在地统一申报。申报材料按目录装订成册,所附材料应逐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审核公开。婺城区商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社会公开,名单库分批审核、动态管理。
三、相关要求
(一)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次活动补贴资金由企业先行垫付、过程结算。活动期间,企业要按要求对每笔消费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配合开展活动资金审计工作。
四、补贴范围
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健身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拖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智能烘干机、智能杯壶、智能净水器、智能晾衣架、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语音设施(含智能音箱)、智能充电桩
五、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及复印件
(5)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息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参与智能家居消费补贴的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3)
(7)婺城区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参与商家推荐名单(附件4)
联系人:叶倩 0579-82227726
金华市婺城区商务发展商促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