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4-00374

  • 文件名称:

    关于组织2024年婺城区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评价项目公开询价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婺城区经商局

  • 成文日期:

    2024-01-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组织2024年婺城区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评价项目公开询价的通知

    日期:2024-01-22 11:22:41 来源:婺城区经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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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相关服务机构: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园区 (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委办[2023]33 号)、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浙中小企业办[2018]18号)、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下发<金华市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通知》(金经信企业[2020]74 号)、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评价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拟对婺城区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评价进行服务委托,以向社会公开询价的方式征集有安全检查资格的相关服务机构单位进行安全生管理工作检查评价。

    一、项目名称:婺城区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评价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中标后,组建评审专家组,专家组由两名技术专家组成(技术专家需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证书),对照《金华市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评价标准》的要求对所委托园区、入驻企业进行实地入园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检查评价内容详见《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评价的通知》附件。现场检查于3月5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完成后对照《金华市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评价标准》的要求对每个园区出具检查评价报告及检查评分意见,于3月10日前完成。

    三、委托项目费用:包括交通费、资料费、专家费、场地费、餐费等检查评估总结所有费用,现场检查技术专家不少于2名,按照每个园区、每家企业不超过800元报价。

    四、服务机构条件:

    1.经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备案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

    2.有2个以上政府部门委托进行安全技术服务的项目案例(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协议);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提供近3个月社保)。

    五、提交资料:

    1.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备案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4.政府部门委托进行安全技术服务协议2份(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评审专家组人员信息(如:资格证书、专家聘请证书或最近3个月在职社保缴纳材料、联系方式);

    6.服务机构简介。

    六、报价起止时间:自发布通知起至2024年1月25日17:30止,以将报价单及相关资料(按序装订、密封)提交至婺城区人民政府北楼5楼2543办公室为准。联系人:曹晓朦,联系电话:0579-82337897。

    附件:2024年金华市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评价报价单

    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2024年金华市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评价报价单

    报价单位名称

    服务费用组成

    报价(元)


    包括交通费、资料费、专家费、场地费、餐费等检查评估总结所有费用。

    (共需要完成约15家小微企业园、约100家入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评价)

    每个园区、企业:    元/家

    (最高限价为800元/家,高于此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