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婺城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婺城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579-82535878,邮编:321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及时发布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上财政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及解读,财政管理等栏目信息,及时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及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情况,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科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牢牢把握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技术关六大关,并将其更新完善至局“1+9+X”内控制度体系中,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实效性。
(三)强化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围绕单位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开展全面自查,避免涉政不规范表述、涉政错误表示等敏感有害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文件、人事信息、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规划总结、工作动态、热点回应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在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8条,其中发布通知公告43条,发布工作动态29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条,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 件数 | 本年废废纸数 | 现行有效 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涉及专栏内容信息不够全面;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偶尔存在公开不及时现象;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与群众的关联要更紧密等。2024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金华“根据实情、 发挥优势、扬长补短、再创辉煌”的时代使命为指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思想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等制度,将发布信息逐一登记,做好台账,统一归档,把信息公开源头认定、锁定机制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规范公开发布程序。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牢牢把握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技术关六大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避免涉政不规范表述、涉政错误表示等敏感有害信息,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
http://www.wuch.gov.cn/art/2024/1/19/art_1229182048_41304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