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69 号)《金华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金政办发〔2023〕3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委、市委历次全会精神,着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有效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打好碧水提升战、加快美丽河湖建设、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奋力推进“两个先行”作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入河排污问题整治,实现全区排 污口“查、测、溯、治” 区域全覆盖、类型全覆盖,推动建立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底数清单,统筹信息整合突出重点核心,开展水质监测,明确责任主体。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婺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部门间的工作进程、合理分配资源,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资金保障。由区财政对方案所需资金进行保障。
3.技术保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质量管理措施,防止返工导致的延误项目进程的现象出现,有效促项目顺利实施。
五、其他
1.行动方案自2024年2月8日起实施,政策有效期为3年。
2.区级政策之间若存在冲突,以此文件为准。
解读机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
解读人:黄伟康
联系电话:0579-8221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