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4-00200

  • 文件名称:

    2023年婺城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婺城区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01-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3年婺城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1 16:22:34 来源:婺城区水务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婺城区水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积极拓展信息公开领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水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12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规划总结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属于“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情况,已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党政机关名称、联系方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修改完善局本级主动公开目录,新增水利重点领域公开栏;定期开展网站运维监测,全面检查错链、死链及表述错误、错别字等;严格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编制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科室职责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集约化、规范化展示各类信息。注重信息发布质量,建立并持续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务公开日常监督管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从严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注重对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密风险。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接受公众对本单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评价。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基层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2023年目录梳理工作的基础上,围绕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提高政务公开标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

    二是加大公众参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公众意见征集机制,及时主动回应社会焦点、热点问题。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解读、音频、视频解读等在政策解读上的应用,利用表格、图片等直观的方式展示工作成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审慎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程序合规。依申请公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是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有效补充。2024年将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婺城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

    http://www.wuch.gov.cn/art/2024/1/11/art_1229182264_4128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