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婺城区商贸十条意见、开门红11条措施企业奖励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3-09-18 17:06:21 来源: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根据金华市婺城区稳进提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动商贸经济稳进提质的十条意见》、婺城区经济运行监测和政策集成专班《关于印发婺城区2023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11条措施(第一期)的通知》、《关于申报商贸经济稳进提质十条意见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内容,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经商务部门审核、第三方审计、限制财政性补贴审查后,拟定婺城区培育发展商贸流通主体奖励、婺城区商贸企业高管奖励项目,奖励资金合计1054.0599万元(奖励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4日止。单位和个人对奖励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胡梦霜  联系方式:0579-82338554)

附件:1、婺城区培育发展商贸流通主体奖励明细表.xlsx

          2、婺城区商贸企业高管奖励明细表.xlsx

金华市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