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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金婺统罚决字〔2023〕000010号
当事人:金华金星纸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里阳村
法定代表人:包志良
执法部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统计局
摘要:金华金星纸业有限公司涉嫌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依法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捌仟玖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