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日期:2023-08-28 14:31:21 来源:​局领导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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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

2、 在组织、指挥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3、 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费用有效使用。

4、 建立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5、 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6、 正确处理生产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经常检查和督促班组安全作业。

7、 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宣传,组织对施工现场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8、 发生事故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2、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4、 负责向施工技术人员、工长进行重大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5、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 参加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7、 督促指导做好项目安全技术资料,对安全技术资料的及时、正确、齐全负责。

8、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制定改进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

2、 负责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3、 督促施工组织者和作业人员时刻警惕安全生产,认真执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搞好施工现场防护,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4、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并确保资料台账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6、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职工上岗安全教育,督促指导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7、 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回答提出的有关问题,落实整改意见的措施。

8、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安全技术改进措施。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 合理组织施工,不违反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

2、 在施工中,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和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 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4、 与项目管理人员配合好,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和措施。

5、 发生工伤事故,迅速进行抢救工作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 对本项目所采购、保管、发放、回收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工具、设备的安全负责。

2、 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各项标准规定,对采购的劳保用品和防护设施的质量负责,做到"三证"齐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采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3、 施工现场各种建筑材料、构件等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堆放整齐,分门别类,悬挂标牌,不得超高堆放。

4、  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和台账,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5、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报废标准规定,进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要     报废更新。


项目资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对所有管辖范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安全技术资料运行证据进行收集管理。

2、 按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整合型体系要求,对文件和资料进行管理,编制在用   有效文件清单;对文件的发放进行控制,形成文件发放清单;竣工交付后管理好所有文件和资料,移交到公司档案室并填写相应记录。

3、 各种资料的编制整理要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负责资料报表的编制,保证生产、安全综合管理等类别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并负责及时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

4、 有权就统计报表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经理提出建议。


项目质量员安全生产职责


1、 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组织建立各级质量监督体系。

2、 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监督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

3、 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正确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质量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返工意见。

4、 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提出制订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建议。

5、 对工程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 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 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

5、 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

6、 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施工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 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灭火器材等。

4、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5、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8、 发生事故后,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9、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施工组织(方案)编审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根据具体工程项目所采取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进行编制,且必须在施工准备阶段完成。

二、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三、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公司技术和安全等部门专业人员及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合格,由施工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方可实施。

四、施工过程必须严格依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五、不得擅自修改经过审批或专家论证、审查过的技术方案。如必须更改方案的,应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并形成书面文件。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工程项目在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和每天作业前,负责管理项目的技术人员和各施工班组长应将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逐级向全体施工人员作出说明,并履行签字程序。

二、实行逐级交底制度,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施工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向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交底,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三、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四、交底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等。

五、每天作业前,各施工班组长应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中。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一、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企业单位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进,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 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材料,应该列入物资、技术供应计划,对于每项措施,应该确定实现的期限和负责人。企业的领导人应该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贯彻执行负责。

2、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安全和健康的)、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项措施,不要与生产、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审批

1、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施工组织中(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防止一般化。

2、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规定经过审核、审批后方可实施。

4、经审核、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当必须变更时,应同样按规定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三、安全技术交底

详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与落实

1、各级领导必须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落实、组织检查;操作工人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2、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与验收,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验收单中必须有量化验收内容;在工作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按规定限期整改。

五、安全技术措施资料管理

1、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安全员专人管理,持证上岗。

2、必须及时收集,及时归档。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应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二、公司在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或在工程中标承建后签订内外承包合同中,不论建设单位以何种方式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费用必须进行概算和落实,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

三、根据金华市建设局有关文件规定,文明施工增加费计取标准,按《浙江省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定额(一九九四年)》规定的费率,结合目前实际,统一调整为:以工程决算总造价为取费基数,分0.6%、0.4%和0.3%三个档次计取。即:评为市级以上文明标化工地的工程按0.6%计取;安监评价为优良的工程按0.4%计取;安监评价为合格的工程按0.3%计取。工程决算时,持安全监督机构签发的《安监评价报告》和有关通知,向建设单位计取。安监评价为不合格的或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以及在省、市组织的建设工程安全检查中被立案查处的,均不得计取文明施工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在招投标报价中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四、施工项目在安全生产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安全资金投入,项目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的承包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在组织、指挥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规定的标准。


1、安全教育培训方面,要从资金、人力、物力和时间等给予保障;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等),使员工的生活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3、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4、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5、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六、公司各级在例行安全检查中,发现工程项目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不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安全生产条件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责令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罚款2~10万元,并在工程款中强制扣除,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费用。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一、公司对生产的安全工作,除应经常检查外,每年还应定期地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1、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总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定期检查时间要求:总公司、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班中验证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专业性检查:应突出专业的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等组织的专业性专项检查。

4、季节性检查:应突出季节性的特点, 如雨季安全检查, 应以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防倾倒为重点进行检查;冬季安全检查应以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为重点进行检查。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领导、查违章、查隐患。

三、安全生产检查应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抓好典型。

四、对查出的隐患应按"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对整改事项应进行复查,并有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方式: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上安全课、宣传栏、黑板报、观看安全事故警示片等多种形式。

二、安全教育内容及教育培训时间要求:

1、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公司教育不少于15学时,项目部教育不少于15学时,班组教育不少于20学时。

2、岗位安全教育:包括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接受安全培训教育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

3、年度安全教育:企业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

4、变换工种、变换工地的安全教育:企业转岗、待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技能和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5、采用"四新"技术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

6、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施和管理

安全生产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并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应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凡未接受安全培训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必须从资金、人力、物力和时间等方面给予切实保障,确保安全教育的质量和覆盖面。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目的

考核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顺利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的责任目标,激励安全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考核内容

1、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2、安全达标及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3、安全培训教育目标;

4、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价目标。

三、安全责任落实

1、公司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所属单位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各部门,如生产、技术等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对自己所负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

3、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者;项目部管理人员按目标责任分解负各自的安全责任。

四、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制度,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接受公司考核;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根据各级要求及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奖惩。

3、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立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化

1、每月要求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并认真执行不走过场,防止流于形式。

2、考核记录存入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一、奖励标准

1、获县市级文明标化工地,奖励1元/m2,获地市级文明标化样板工地,奖励3元/m2,获省标化工地,奖励6元/ m2。

2、参建项目按上述奖励标准的60%执行。

3、在省、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或达到优良的,一次性给予1000~5000元的奖励。

二、处罚规定

1、在省、地市、县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不合格的处以3000~10000元的罚款,在公司例行检查中,发现有严重不合格或文明施工很差的, 管理在存在严重漏洞的, 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安全文明施工不合格的,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

2、工程项目发生特大伤亡事故罚款2000~50000元,重大伤亡事故罚款10000~20000元,出现上述情况的该项目经理将调离其工作岗位,并给以行政处分,重伤事故罚款5000~10000元,轻伤事故罚款1000~3000元,对于触犯刑律的,送交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屡教不改的项目经理,公司将予以撤换。

4、其他相关的管理责任人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及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送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奖励基金的提取和使用。

1、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由公司向项目收取,一般建筑工程项目按1元/m2建筑面积收取,装饰装潢、安装工程(单独专业承包时),市政公用工程等下属单位按工程造价的0.2%收取。

2、参建项目按上述标准的60%执行。

3、该奖励基金为专项基金,用于奖励对安全生产有重大贡献的有功人员和(一)范围的奖励。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89年第3号令)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

二、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告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三、事故报告

发生轻伤事故后,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报告工地安全员, 由安全员在当日前报告项目负责人及分公司质安科, 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分公司质安科,另一份存入项目部事故档案。

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同时应在规定的事故结案时限内,写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一式两份,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存入企业档案资料。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应立即报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报告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 还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类型的脚手架、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塔吊及外用电梯、起重吊装机械等,在使用前均须进行验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量化,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二、验收前先验证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若无方案或针对性不强的,一律不予验收。

三、验收脚手架前先验证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有关特殊脚手架的生产、使用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符合要求后再验收。

四、验收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前先验证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符合要求后再验收。

五、验收塔吊、外用电梯前先验证装拆单位许可证复印件和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查阅其使用说明及装拆方案(含基础方案),符合要求再验收;塔吊、外用电梯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基础应有隐检记录,并由甲方或监理单位鉴证。

六、起重机验收前先验证包括起重机型号选择、平面布置、吊装工艺及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专项施工方案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查阅起重扒杆安装设计要求和计算书,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上岗证等,符合要求后再验收。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八、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施工机具、设备进场验收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施工机具进场后,由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和安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鉴定,以测定其技术性能、工作性能和安全性能,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二、验收的内容应包括:一为机械设备的性能和完好情况;二为机械设备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型式型号、说明书、合格证、准用证等是否齐全有效,并及时与移交单位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实行"定期保养、计划修理、兼修并重、预防为主"的设备维修制度。

1、设备的检查: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作精度、磨损程度进行检查和校验。

2、设备的保养:通过例行和定期对机械设备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清理、润滑、紧固、调整、防腐、检查、排除故障、更新已磨损或失效的零件,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设备的保养:由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强制保养组成。

1、日常保养:操作人员在每班开机作业前,在使用间歇或停机后按规定项目和要求进行。基本内容: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

2、定期保养:设备运转到规定的保养定额工时,要停机进行保养作业,其保养周期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实际工作经验执行。

3、强制保养:根据设备复杂程度和特性及作业环境因素确定。

五、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类。

1、小修:当设备发生局部性磨损、故障和事故时应采取临时维修措施,由操作工执行。

2、中修:当设备主要零部位或数量较多的其他磨损零件需更换或修复时,应采取中修措施,由专业维修人员为主,操作工为辅执行。

3、大修:当达到大修标准时,应及时送厂家或专业维修点进行。

六、必须正确处理好维修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安排生产时,要考虑设备保养所需时 间;在作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或少占生产时间,以减小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七、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台班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一、设备的采购或租赁

1、在采购或租赁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前,应当熟悉了解该产品是否属于实行生产(制造)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2、对于不实行国家生产(制造)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当查验其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装维修等技术资料。

3、按国家有关规定,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属于生产(制造)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因此,在进行采购、租赁上述产品时,应当查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明、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包括租赁单位应当提供的安装、维修)等技术资料。

二、设备的安装验收

详见《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三、设备的维修保养

详见《施工机具、设备进场验收和维修保养制度》。

四、设备的报废

1、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进行强制必淘汰。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产品必须予以淘汰报废:

a.国家明令淘汰,规定不能再使用的;

b.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c.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d.磨损严重、基础部件已损坏,再进行维修不能达到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设专人管理。

六、不得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出租设备。设备租赁合同中必须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化学品和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

保卫科、材料科负责监督检查分承包方是否从正规合法渠道采购化学品和危险品。

二、化学品和危险品的运输、装卸

1、装卸、运输人员应熟悉和了解相应化学品和危险品的一般性能、名称及运输中的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应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

2、运输器具、物品包装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进入化学品和危险品库区的车辆必须戴防火罩。

4、装卸化学品和危险品必须认真操作,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倾倒或溢出,发现异常情  况及时处理。项目部应审核运输方案,检查运输单位按国家规定应该办理的手续是否齐全。

三、化学品和危险品储存

1、化学品和危险品应满足下列要求,通过设计予以保证。

a.仓库位置  化学品和危险品不得与生产车间或生活区毗连,不得设在人员密集点,并应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口。

b.仓库防火间距、建筑物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规程要求。

c.仓库的建筑要求除符合上款要求外,仓库应有两个以上朝外开的门;应有隔热降温措施;仓库地面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确定;库内只准安装防爆的电气照明设备或壁龛式隔离照明灯;应设避雷装置。

2、化学品和危险品储存

a.凡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品必须分间、分类、分堆存放并进行认真登记造册,标明物品的名称、燃烧特性及灭火方法,不得超量储存。

b.化学品的存储应设有独立的库房,库房内保持干燥、通风,标有期限的化学品应注意保质期,以免过期失效。

c.不准在库房内进行物品试验及分装打包和其它不安全操作。

d.危险品库及外围3.5m内严禁动用明火。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固体废弃物分为危险固体废弃物与一般固体废弃物。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的废弃物,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有油漆类(如废油漆桶、油漆用具及其它化学材料用具、容器等)、矿物油类(如废润滑油、机油桶;含油抹布、围丝、木屑)、废旧电池、日光灯、胶卷、废旧电脑、废硒鼓、废磁盘、打印/复印废墨盒、废色带、废复写纸、化学危险品容器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设备开箱产生的包装废料、保温材料废料、焊条焊头、生活垃圾。

二、废弃物的处置

废弃物的处置应依据综合利用、保护环境的原则,可回收利用的要尽量回收,不能利用的要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丢弃。

三、施工场界的废弃物管理

1、项目部应监督检查各施工班组的施工废弃物的处理情况。

2、在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设置一定面积的临时堆场。临时堆场总体上可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放置可综合利用的废弃物,另一部分放置最终需丢弃的其它废弃物。

3、视实际情况将无法再利用的废弃物及时运至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批准的最终堆场内。

4、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灰、渣等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

四、生活、办公废弃物

1、办公用废弃物应按照是否可再生分类放置,可再生废弃物统一收集,定期送到回收地点,实现其循环利用价值;对不可再生废弃物统一收集,合理处置。


污 染 物 管 理 制 度


一、废气的排放管理

1、生活废气的管理

a、公司车辆应使用优质柴油或无铅汽油,以减少废气的排放量和降低有害污染物的含量。公司后勤服务部和项目部应经常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和尾气达标排放。

b、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选用无氟的环保空调、冰箱,对含氟空调、冰箱使用部门应定期检查氟里昂泄漏情况,对有泄漏设备及时修理或更换。

2、生产过程中废气的管理

项目部对无法避免废气产生的作业活动,应采取技术手段或管理措施予以控制,以减少排放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粉尘的排放管理

a、项目部对涉及有粉尘作业或扬尘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时,应检查其是否有防尘措施,并监督检查操作班组作业时是否按方案采取密封、除尘等综合防尘措施。

b、施工人员凡去有粉尘发生的施工现场工作的,应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c、项目部负责安排清洁工每天对施工现场的主干道进行洒水、清扫。

d、项目部负责对运输易造成路面遗洒或扬尘物品的车辆装载高度进行现场巡检,禁止超高。对运输装卸黄沙、石灰、灰渣等粉状物品应尽可能要求采用封闭或调湿等措施。

e、清理场地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洒,防止扬灰。

二、废水的排放管理

1、生活办公污水管理

公司/分公司办公楼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卫生间污水),应经过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放。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二、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交当天作业环境、气候状况、主要工作内容及各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与其它工种的配合等。

三、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教育: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工具,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工作岗位,不随便动用他人施工机具、电气设备,增强安全生产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作业。

四、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五、坚持每月开展班组讲评活动,将班组讲评活动的内容认真详细地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中。

六、听从项目安全员的指导,接受安全检查,协助工地落实整改方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七、认真落实项目施工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无安全措施的作业环境,工人有权拒绝操作,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负全责。实行项目经理、班组长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配备专、兼职和义务消防员,重点工程和规模较大的施工现场应组建义务消防队。专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队在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和保卫部门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三、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应规定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四、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工程的位置、建筑层数、面积、高度、施工工艺、方法和使用的材料;

2、生产、生活用火区(如锅炉房、沥青锅、茶炉房、厨房等)位置;

3、各种临时建筑的位置、结构、防火间距和用途;

4、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地点、堆垛体积等;

5、工地消防给水管道、临时消防立管和室外消防火栓的位置、管径;消防车道宽度(不得小于35m)和消防泵房的位置(包括泵的型号、规格),供电线路架设方位及电压等。

五、施工现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2、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现场门卫值班制度


一、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一律佩戴好工作卡。

二、上级有关部门进场检查指导工作,应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三、外来人员必须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四、材料、设备进入工地时,门卫必须登记注明其规格、品种、数量、车种类和车号等有关情况。

五、外运材料、设备须有项目经理签字,方可放行。

六、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应经常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人员应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时处理门外设摊及围观群众,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综合治理等检查。


项目部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或保健急救人员为日常卫生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卫生保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卫生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搞好施工现场的生活卫生,场容场貌及流行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二、生活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语和责任包干区,施工现场生活、娱乐设施安全、整洁、卫生。

三、生活区应排水通畅,无污水外流堵塞水沟现象,有条件的应适当进行绿化,落实各项措施消除"四害",控制病毒病菌的滋生、蔓延。

四、宿舍日常生活用品统一放置整齐,办公室、厕所、生活公共区等应经常打扫,保持整洁清洁,生活垃圾要用加盖容器装放并按规定时间、地点,由专人进行清运打扫,厕所应设水箱冲洗干净,明确专门保洁人员。

五、食堂内应整齐清洁,装设纱门纱窗,食堂用具要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现场茶水供应,茶具要消毒,符合卫生要求。

六、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有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其必须做好个人卫生。

七、施工现场须有保健医药箱和应急救援器材,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治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防病、治病和急救措施等。

八、施工现场每半个月由卫生负责人组织对食堂、宿舍、厕所及所有生活区及周围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在册。


项目部卫生防疫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卫生防疫、流行性疾病控制工作方面的政策、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卫生防疫责任制,杜绝大范围、大规模流行性疾病的发生、蔓延,确保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密切关注当前流行性疾病发生的形势、方向,通过各种媒体及时了解各地流行疾病的有关信息和控制状况,关心卫生防疫工作。

三、保持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流行性疾病控制部门等各机关部门的密切合作,遵守其采取的有关规定和各种措施,服从统一管理。

四、确定施工现场卫生负责人,搞好场地日常卫生清洁工作。

五、针对当前"非典"和 "禽流感"等严重流行疾病的特点,制定各种预防措施和紧急处理预案,加强卫生消毒力度,控制禽类食品的食用,减少接触机会,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按有关程序严肃认真处理。

六、建立职工定期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病例病号,努力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及不扰民措施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消除或减少施工时周围环境的影响,美化市容,解决"扰民"及 "民扰"问题。

三、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污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积极采用商品砼并遵守其有关规定。

六、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七、随时清除建筑垃圾,控制建筑污染。

八、除有各种防护装置外,不得在工地内容熔沥查,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恶臭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九、控制夜间施工作业,一般不超过夜间22点,因特殊原因确需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并事先向环境部门申办《夜间施工许可证》和公告于周围居民群众。

十、因施工可能造成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入和道路的畅通、安全。


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一、管理对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外出外来务工、探亲、访友,年龄在十八至四十九岁的生育夫妇(包括已婚未婚育龄妇女)。

二、外出前,必须到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领取浙江省统一印制的《计划生育证明》,并签订好计划生育协议(合同),落实可靠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计划外的,要交清罚款和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

三、项目部计生管理人员协助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本项目部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四、项目部招用外来育龄人员,必须同时检查外来人员所持有的《计划生育证明》,并在十天内到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交验《计划生育证明》,由当地出具《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五、项目部计生管理员负责做好本项目部的计生宣传工作,并与职工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并要求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暂居地政府有关计划生育规定。


宿 舍 管 理 制 度


一、宿舍统一安排双层床铺、储藏柜,按班组统一安排床位。

二、每间宿舍设立一名寝室长,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宿舍卫生每天轮流负责打扫,保持窗明几净,生活用具摆放整齐。

三、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扔烟蒂。

四、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煤气灶、煤饼炉等,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并同时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五、严禁男女混居,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宿舍门口张贴住宿人员名单,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七、项目部设立综合治理管理员,对宿舍进行巡查,并每旬定期按JGJ59-99标准有关条款进行检查评分,并依据项目部综合治理奖罚细则,对各宿舍进行奖罚。


食 堂 管 理 制 度


一、施工现场设立食堂,方便职工饮食生活需要,改善职工的饮食卫生条件。

二、食堂配备足够的开水桶,全日不间断供应开水,开水桶必须加盖加锁,每日清洗更换。

三、食堂根据职工需要,多组织货源品种,中晚餐多样化,设立夜间加班夜餐供应,伙食做到价廉物美,使职工满意。

四、食堂伙房人员对职工礼貌热情,态度诚恳,增强凝聚力,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不得出售腐烂变质食品。

五、食堂伙房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应具有热爱食堂工作的、具有一定技术的人员担任,要经常保持灶头、饭桌、器具的卫生整洁,碗筷、冰柜、盛菜盘做到常消毒,食堂周围的环境卫生,应经常扫扫,每周大扫除一次,做到窗明几净。

六、按时开饭,排队买菜,不搞特殊化,有意见应向工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或意见,由食堂管理负责人做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