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满足多样化教学的需求,我局制订了金华市婺城区中圣学校收费标准(具体见附件),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邮编:321025
传真:82301504
电子邮件:2513326690@qq.com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82307143
附件:关于制定金华市婺城区中圣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0日
附件: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关于制定金华市婺城区中圣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婺城区中圣学校:
你校《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中圣学校初中部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学费、住宿费标准等事项批复如下:
一、初中学费基准价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1000元;住宿费基准价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0元。
二、学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你校可在基准价标准上下浮动20%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应按学期收取。
四、你校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通知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