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84P/2023-47772

  • 文件名称:

    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3-06-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6-26 16:07:34 来源: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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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2023年,我局对2022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部分条款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年定期清理一次”的原则要求,我局于20233月启动新一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2021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全文保留、全文失效、部分条款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原则是什么?

    凡存在违法设定非行政许可事项,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存在与公开发布的权力清单内容不符;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的,或者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应提出废止或者修改后重新发布的意见。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实际上已经没有实施的,应提出宣布失效的意见。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是什么?

    经过清理,确定我局全文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解读机关: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章俊杰

    联系方式:0579-82338762

    202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