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7月在金华市婺城区宾虹新城购买住房一套,以及绑定销售的车位一个(交付车位首付定金8万元),但是最近才从邻居 处得知 ,该车位是人防车位,不能办理产权!(因当时开发商拿一堆空白资料让我签字,签字后至今也没有交车位协议给我)开发商在销售阶 段,却从未明确告知业主车位人防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属于误导性合同欺诈,并且存在绑定销售的强买强卖行为。 为此,咨询了“浙里办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的律师,他明确告诉我,开发商这种捆绑销售是违法的。本人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解绑不合理的车位销售协议,车位我不买了,并让开发商退还已交车位款首付及定金8万元(实在不行退我6万,我也可以接受,相当于 白送开发商2万元)。但是开发商始终不同意。非让我按车位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他们(即6万元)。到目前为止,房子、车位都没有 转交给业主,,车位他仍然可以卖给有需要的业主,对于开发商而言他没有任何损失。但是开发商始终不同意。 根据:1、浙江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它不合理的条件。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或者搭售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条的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 家所有。” 以上三部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发商这种强制捆绑销售人防车位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但是真让我走司法程序到法院去起诉他们,说实话作 为普通打工者来说,的确没有这么多精力,时间,毕竟还要打工养家,挣钱还房贷。 为此请各位领导帮忙协调下: 本人的述求为:解绑车位,并退还已交车位款8万元;或者解绑车位,并退还6万元车位款,白送2万给开发商。 附件为: 1、和浙里办律师的聊天截屏。 2、开发商捆绑销售的聊天截屏。 3、开发商捆绑销售车位,并未告知业主的录音。(好像系统不能传音频,只能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