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我现在虽然工资不高,
但是这个钱我用起来放心,
这都得感谢民警对我的规劝,
所以我一定要来派出所!”
近日,在婺城公安分局雅畈派出所
王某紧紧拉着民警的手表示感谢
赠送给民警的锦旗上写着
“尽职尽责热情为民 法外有情温暖我心”
今年3月份 王某在社交软件 看见了一条兼职广告 挣钱心切的王某 添加对方微信好友后 听从对方能挣大钱的诱惑 在其指引下办理了 营业执照、手机卡、对公账户 并将这些统一出售给了对方 这期间王某一直惴惴不安 直到雅畈派出所副所长赵健康 在4月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时 顺着可疑的银行卡线索将王某抓捕 王某这才明白自己“售卡” 是违法犯罪 王某被抓后 民警对他展开审查 同时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教育: “不劳而获的钱得到不安心, 只有靠自己双手挣的钱才踏实。” 一番思想工作下 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 深感后悔 主动提出录制劝诫视频 警醒他人不要犯和自己一样的错误 民警认为王某能主动承认错误 认罪态度较好 帮助其办理了取保候审 如今一个星期过去 王某特地回来感谢民警: “谢谢你们能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现在在老家找到活干了, 也打算学点技术, 我会努力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不要轻信只要将银行卡“借”给别人躺着就能赚大钱的噱头 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极有可能为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 轻则违法 重则犯罪 非法买卖“两卡” 可能承担的后果 1、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3、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 非法买卖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流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四十四条规定:违法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不论何种情况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 租借、收购手机卡 银行卡等要求时 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 小心掉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