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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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机构:

    婺城区文旅体局

  • 成文日期:

    2023-05-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5-04 08:46:31 来源:区文旅体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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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6日至10月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文旅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文旅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文旅体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76%。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政务处分0人;组织处理0人;诫勉0人;交由纪委调查1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5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0人。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2项,追缴资金7.132万元。

    (一)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深不透。局党组未组织学习2021年《关于高质量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结合婺城公共文化实际挖掘、传承、弘扬文化工作力度不足,如2019年至2021年在全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中排名均为倒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月15日在全局干部大会上组织学习了《关于高质量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于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三是开展了2023“婺风宋韵”文化大过年“欢乐元宵”村晚节目大展演、书香过大年、舞龙灯文化活动等文化活动,谋划了2023年全民阅读节,计划举办线上线下场阅读推广活动600余场,进一步推动文化工作“落地生花”;四是召开CMDI指数分析会,逐条分析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指数和赛马指数落后指标,根据当前估算,2022年排名预计为全省75名;五是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文虎已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1日完成。

    (2)关于“文旅融合推动经济发展不够有力。局党组统筹谋划全区文旅工作有欠缺,红色文化、非遗文化、传统文化等元素尚未真正融入到旅游产业中,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不明显,产生经济效益不佳,如2022年上半年全省“赛马机制”考核中,文化和旅游产业稳进提质指数在全省90个县市区中排名倒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吃住游购娱”,打造了风味美食5道,代表性体验店6家,乡村风情等级民宿3家,特色文创伴手礼5个,演艺(技艺)项目5个,区域特色文旅集市5个;二是开展文旅消费品牌创建活动,在古子城商贸区、铁路文化公园、万泰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商圈,打造文艺星火赋美示范点3个,每周定时定点开展演出。春节期间在古子城等景区开展了“婺风宋韵”书香过大年系列活动,全面推动了文旅融合;三是制发了《婺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全面推进婺城区文化艺术中心、浙中文化创意中心项目建设;四是分管领导胡俊莉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10日完成。

    (3)关于“数字化改革重视不足。局党组在贯彻省厅关于聚焦数字文化跑道,围绕文艺惠民、文创发展、文脉传承数字化改革方面推进缓慢,仅推出“一码通一机游”一项场景应用,2022年8月8日至14日的日均访问仅23人次,被区委改革办通报提醒。”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2月28日成立了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并召开数字化改革专题会议,积极谋划文旅体数字跑道;二是完善“一码通一机游”应用,在支付宝、浙里办、“婺城文旅”微信公众号上架应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推广。三是2022年12月15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队前往省文旅厅主动对接文化数字化改革事项;四是党组书记、局长沈春燕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1日完成。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4)关于“统筹谋划协调能力有所欠缺。局党组对全区文旅体工作长远发展规划缺少深入研究和谋划,思考不够,思路不清,未出台全区文旅体“十四五”规划;各项职能工作缺少融合,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各自为政,未形成合力。2021年全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为合格单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省、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已形成《婺城区文化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待区常务会讨论通过;二是制定了文旅体局科室联席制度,加强各科室融合,同时在罗店镇鹿村举办的“婺风宋韵”文化大过年之“欢乐元宵”村晚节目大展演活动中,安排非遗产品展台10个,文创产品展台5个,以文旅融合的形式赢得群众好评;三是2022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良好单位;四是党组书记、局长沈春燕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该项任务计划于2023年5月30日完成。

    (5)关于“对体育民生工程项目领域监管不到位。2018年至2020年需完成55个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局党组未科学安排、合理使用资金,任务下发由各个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实施,缺少对项目的监督检查,下拨专项资金722.05万元,至今仍有70.52万元专项资金滞留在乡镇(街道);已建成的部分体育民生工程项目质效不高,如2019年以来,竹马乡下张家村、白龙桥镇让长村、新狮街道柳湖社区等百姓健身房内的健身器材均已被拆除闲置,健身器材运维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滞留乡镇(街道)的70.52万元专项资金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目前除乾西乡滞留1.28396万元、白龙桥镇滞留15.52万元外,其他资金已支付到项目。乾西乡1.28396万元计划用于长湖公园网球场改造提升项目,白龙桥镇15.52万元,因乡镇人员调整频繁未及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导致资金滞留,2022年底已过会,计划在2023年用于白龙桥镇村社老旧体育场地和设施维修及更换;二是已督促竹马乡下张家村、白龙桥镇让长村、新狮街道柳湖社区等恢复百姓健身房内的健身器材,同时对全区体育民生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有其他拆除闲置情况;三是已形成《婺城区体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讨论稿)、《婺城区体育民生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讨论稿),强化体育民生工程项目领域的预算和监管;四是已形成《婺城区公共体育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讨论稿),加强对体育场地设施日常运行的监管;五是已对原体育科科长余国伟批评教育,原分管领导鲍锡葵已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该项任务计划于2023年4月20日完成。

    (6)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够严。局党组对5个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未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如财务支出程序不规范,2018年至2021年区体育运动学校、区文保中心等下属单位存在现金支付现象;体育赛事医疗保障制度缺失,医院选择随意性较大,2020年下半年,为保障3场省青少年足球赛事,区体育运动学校与金华同济泌尿外科医院和金华众康康复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在比赛期间提供医疗保障,共计费用3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参考金华市文广旅游局、金东区文旅局等单位,完善《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程序;二是完善《体育赛事医疗保障制度》,根据赛事需要,将通过三甲医院进行医疗保障;三是已要求各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到局机关进行集中办公,重新设置财务审核人员,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四是已对体育运动学校校长戴福南批评教育,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文虎和原分管领导吴向阳已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该项任务计划于2023年3月17日完成。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7)关于“网络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专业素质人才缺乏,网评员队伍建设力度还不足,提高舆论引导的本领待提高,如2022年9月27日,第17届省运会U15决赛后球员集体追打裁判、下跪拒绝领奖的舆情在中华网、网易新闻等网络上持续发酵,造成不良影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局网评员培训会,由副局长李英昌授课,提高全局网评员业务水平,加强网评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对接区委网信办,完善了“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网络舆情风险的预警和研判能力;三是分管领导赵朝阳、陈一鸣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

    (8)关于“宣传阵地监管不够到位。如“婺城区图书馆”“婺城区文化馆”“婺城文旅”3个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欠缺,信息发布、审查等机制未建立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区图书馆制定了《婺城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审核发布制度》,“婺城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已注销。同时已与区新闻中心协商,将“婺城区图书馆”“婺城区文化馆”接入“婺城融媒”,开辟融媒号,进一步加强推文质量、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的严谨完善;二是已与运营团队签订《婺城区旅游新媒体宣传合作协议》,明确考核内容,提高推文质量;三是3月3日前往金东区文旅局学习借鉴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经验,提升新媒体管理能力;四是分管领导胡俊莉、李英昌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日完成。

    4.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还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

    (9)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不够规范。如2021年《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便笺形式发文,未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制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进行整改;二是2月17日召开法律法规学习会,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要求全局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制发文件;三是已与司法局进行对接,下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前报区司法局审查,经区司法局审查同意后下发;四是已对原办公室主任林旭成批评教育,分管领导胡俊莉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0日完成。

    (10)关于“行政执法证件更换不及时。如2018年行使行政处罚权时的执法证件已超5年有效期,未及时申请更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10名行政执法人员使用证件均已于2021年9月17日通过换证系统取得由国家统一编号的执法证件。因我局已无行政处罚权,以上执法人员主要行使行政许可审批和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的监管职能;二是召开区文旅体局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由分管副局长赵朝阳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提高全局法律素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原分管领导吴旭涌已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17日完成。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对下属单位日常监管缺失”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力传导不够有力。局党组对坚持“三位一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上热下冷,未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落实,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经常,震慑、警醒作用未有效发挥,如2019年以来党纪政务处分2人,其中朱明升在2019年巡察中因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已被政务处理,现仍存在多项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以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有19人存在上班迟到、提前吃饭、开会迟到等作风效能问题,仅对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纪检组进行对接,针对朱明升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纪检组已立案调查;二是已于3月10日开展2023年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专项督查组,目前已对各科室、下属单位干部职工上下班考勤、值班值守、服务群众态度等情况开展了3次巡查督查;四是已对上班迟到、提前吃饭、开会迟到的19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截至目前已约谈班子成员3人,重点岗位责任人4人;六是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对象、情形及措施等方面进行细化规范,提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精准度;七是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文虎已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10日完成。

    (1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负责领域的现存问题掌握不全面,日常工作存在盲区。如送戏下乡活动共有演出单位9家,其中的金华市青年婺剧团(团长倪秋花系区文旅体局中层干部直系亲属)演出场次明显多于其他单位,2018年共送戏下乡218场补助61.48万元,其中,青年婺剧团送戏128场共补助35.38万,占57.55%,2018年未送戏到白龙桥镇王路荡村,仍给予1.74万元补助,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金华市婺城区民营剧团送戏下乡专项补助实施办法》,已追回1.74万元补助经费,并取消金华市青年婺剧团2022-2024年送戏下乡资格;二是完善《金华市婺城区送戏下乡专项补助实施办法》,规范送戏下乡补助金额、结算考核;三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于2月15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要求全局干部按照直系亲属回避原则,落实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四是原文化科科长郑友建、原分管领导吴旭涌已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15日完成。

    (1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体育民生工程等领域监管缺失,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隐患,如2018年1月至2021年8月,局党组未对体育民生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招投标,直接化整为零,将项目资金346.55万元下拨给乡镇(街道)村社,各类体育器材由村社自行采购。经了解,存在局机关干部直接向村社干部介绍商家,体育器材由商家定价,村社只需确认、付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未进行统一招投标的体育民生工程项目问题进行整改,吸取经验教训;二是已形成《婺城区公共体育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讨论稿)、《婺城区体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讨论稿)、《婺城区体育民生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讨论稿),强化体育民生工程项目领域的预算和监管;三是已对原体育科科长余国伟进行批评教育,原分管领导鲍锡葵、吴向阳已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该项任务计划于2023年4月20日完成。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如2018年至2021年,区体育运动学校违规支付本校5名在职人员比赛酬金4.584万元,支付其他学校校长、副校长酬金0.408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发放的比赛酬金进行清退,体育运动学校5名在职人员退回相关赛事酬金总计4.584万元,支付其他学校校长、副校长酬金0.408万元也已全部退回;二是对2022年比赛酬金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酬金情况;三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强调,要求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四是已对体育运动学校校长戴福南进行责令检查,原分管领导鲍锡葵、吴向阳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2日完成。

    (15)关于“违规多头慰问住院职工。2021年10月,体育科科长余国伟住院,局机关和区体育运动学校共给予慰问2000元;2019年区文化馆干部郑友建住院,局机关、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文物办和图书馆4个单位共给予慰问4000元,与区总工会“每人每次住院慰问不超过1000元”的规定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追回相关人员慰问资金共4000元;二是3月6日已召开工会制度学习会,要求全局干部规范报销途径与审核;三是开展工会知识培训,由局分管领导陈一鸣授课,提升干部的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四是原分管领导鲍锡葵、吴向阳已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6日完成。

    (16)关于“违规现金支付报酬。如2019年至2021年,区体育运动学校预支现金发放各类赛事工作人员酬金共132.76万元;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局机关现金报销非遗活动劳务费20.41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违规现金支付报酬的情况进行延伸调查,文旅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朱明升已由纪委调查处理,已对体育运动学校校长戴福南进行批评教育,原分管领导鲍锡葵、吴旭涌、陈成伟、吴向阳已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参考市文广旅局、金东区文旅局等单位,完善《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程序;三是已要求各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到局机关进行集中办公,重新设置财务审核人员,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该项任务计划于2023年3月17日完成。

    (17)关于“违规现金收取场租费。2018年至2020年,区文化馆账面收取婺星剧场活动场租费35.90万元,其中现金24.60万元,临聘人员收取后未及时转交给财务人员上缴财政专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文化馆馆长郑慧娜进行批评教育,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文虎已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完善《婺星剧场管理制度》,完善了使用审批流程和交款手续,查漏补缺;三是区图书馆、文化馆已开展自查行动,未发现其他违规现金收取场租费情况;四是2月14日局领导班子带队前往区图书馆、文化馆开展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督。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14日完成。

    (三)在“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工作有待规范”方面

    1.关于“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8)关于“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够优化。机关支部和文化图书馆支部共有离退休党员13名,未单独成立离退休党支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计划开展局党总支部委员会、机关支部委员会、文化图书支部馆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计划成立中共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退休支部委员会,所有退休党员转入退休支部委员会;三是分管领导陈一鸣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该项任务计划于2023年3月17日完成。

    (19)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规范。2021年仅10月、11月,2022年仅3月、6月、8月、9月党组会安排‘第一议题’学习,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每月至少一次的要求,且未安排班子成员开展研讨交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已开展5次“第一议题”活动,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新年讲话、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二是建立全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台账,每次活动都要求至少2名班子成员开展研讨交流;三是已对原办公室主任林旭成批评教育,党组书记、局长沈春燕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17日完成。

    2.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20)关于“局党组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少数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欠缺,责任意识淡薄。如2020年7月22日和23日,2名干部未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被通报;2022年10月14日,市驻点督导组抽查全区除险保安值班备勤情况,文旅体局值班领导胡俊莉脱岗被通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未遵守上下班制度被通报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二是计划召开廉政、纪律警示教育会议,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片,邀请纪检组同志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宣讲会;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专项督查组,目前已对各科室、下属单位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值班值守、服务群众态度等情况开展了3次巡查督查;四是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文虎已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分管领导陈一鸣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10日完成。

    3.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2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有力。年轻干部配备不足,截至2022年9月,现配备的20名中层干部中没有28周岁左右的年轻干部,与中层职数15%的年轻干部配备要求有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选拔用人方针,对2022年新招录干部开展了业务培训,加强培养;二是不断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开展“干部大讲堂”活动,2022年新提拔中层干部4人;三是分管领导陈一鸣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

    (22)关于“干部任职文件下文不规范。2021年1月27日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事项,任职文件的落款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以印发时间代替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时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以印发时间代替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时间”进行整改;二是认真落实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三是2月7日组织学习了《婺城区机关部门、乡镇(街道)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办法进行干部提拔任用;四是已对原办公室主任林旭成批评教育,分管领导胡俊莉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7日完成。

    (23)关于“干部违规兼职清理工作不够彻底。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朱明升于2022年5月违规注册金华市婺城区河舟文艺创作工作室,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局党组未及时掌握情况,本人也未如实填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朱明升已注销工作室,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已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三清理一规范”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三是已对文旅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朱明升批评教育,分管领导胡俊莉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8日完成。

    4.关于“落实机构编制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24)关于“机构编制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2019年以来,4名进人用编计划和申请文化旅游科分设等事项未经党组研究并规范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机构编制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已完善《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并于1月30日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议事等相关规定;三是已严格按照会议议事制度执行,把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党组会研究;四是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文虎已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10日完成。

    (25)关于“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2019年4月,干部刘菁调入区文化馆未做用编计划。事业单位之间混岗任职,如编制在区文化馆的许丽君任区图书馆馆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于2月7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严格按照《条例》执行各项制度。二是规范人员编制管理,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人员调整过程中,先按照编制制度要求提交用编计划,再进行人事调整;三是已对事业单位之间混岗任职情况进行整改,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任职;四是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文虎已提交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2月7日完成。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区文旅体局党组将持续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知道,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之以恒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纵深推进,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局党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干事能力、号召能力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在全系统掀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积极引导全系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政治立场,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做到对党忠诚。

    (二)坚持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认真对照巡察整改目标要求,持续分类整改,巩固落实,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监督督办,明确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标准始终如一,对账销号,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三)全面推进成果运用。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省市区委各项工作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补齐民生短板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整改进一步提升士气,进化风气,激发活力,提升能力,以整改倒逼改革,推动发展,巩固深化巡查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2228015,邮政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11207142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