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母有2个儿子,早些年我哥(农村户口)已分户独立出去,我自己属于非农户口(读书时国家要求转)。这些年我父母跟我嫂子相处不太融洽,矛盾较多,婆媳关系自古时难题,所以他们单独住在老宅,老宅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加上他们年龄在70岁及以上,身体不太好。二边都是至亲,所以想给父母拆房建房,解决问题。村里答复现在至少要90㎡,老人必须随其中一方子女,我和父母条件不符合。依据“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村民建房审批与管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2点规定: 1.儿子(无儿有女户的其中一个女儿)达到法定婚龄,可单独立户。儿子或女儿单独立户的,立户时凭分家协议明确长辈的留房面积,并随其中一个子女合并审批,长辈不得再分户; 2. 3人及以下为小户,按建筑占地(垂直投影,下同)审批限额为90㎡(与子女分家立户后人口为1-2人的,审批限额不得超过60㎡); 参考上述第二条,我爸妈应该可申请个60㎡,另外记得我这种没享受过国家经济适用房等优惠政策且仍是集体户口,好像还有额外8㎡审批的权力;参考第一条,父母随子女一方,但没明确规定子女一定要非农户口,更何况我的户口迁移也是当时国家政策要求转移,于情于理应该可以审批68㎡。按申请面积,我拆掉老宅的二间房子(100㎡)给他们重新造一个小房,是否可行?如果68㎡不行,申请60㎡是否可行?还请政府体谅,帮忙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