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84P/2023-46722

  • 文件名称:

    关于婺城区2023年财政补助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备案的公告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3-05-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婺城区2023年财政补助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备案的公告

    日期:2023-05-15 15:54:29 来源: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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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金华市婺城区财政补助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婺城区2023年财政补助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实行备案制,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产品要求

    实施补助的商品有机肥需经肥料登记许可,利用畜禽排泄物等农业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除臭后制成,各项指标达到《有机肥料》(NY525-2021)要求的商品化有机肥料。

    供肥企业要求组织机构健全,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等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生产条件良好,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出厂合格检验的质量控制条件。  

    二、备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包括:

    1.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补助商品有机肥供肥备案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农业有机废弃物处理协议;

    5. CMA认证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含NY525-2021全部指标,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交易账户(银行开户人、开户行及账号)

    凡愿意在我区推广的供肥企业,将上述备案材料于202352517时30分前交至婺城区植保耕肥站(婺城区华龙南街88号二楼206),联系电话0579-82363139。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515




    附件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商品有机肥供肥备案表

    生产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肥料登记证号



    肥料种类

    □粉状

    商品有机肥

    □颗粒状

    商品有机肥

    唯一备案价(元/吨)



    产品质量参数

    生产原料:

    规格:

    产品质量指标:

     

    生产原料:

    规格:

    产品质量指标:

     

    本企业郑重承诺:

    1.保质保量及时定向供应补贴商品有机肥产品;

    2.每包肥料都有出厂合格证明;

    3.50吨至少随机抽取一个样品,做好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

    4.做好销售台账,与出库送货、肥料交接等环节的印证资料一起及时上报;

    5.指导农户按要求施肥,突发事件能24小时内响应到位;

    6.若补贴肥料出现质量或肥害问题,自愿接受婺城区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注:1.唯一备案价:即该产品在婺城区的唯一售价,包括生产、运输、保险、装卸费、验收、样品检测、零售点合理中转费用、发票(含税金)等所有可能产生费用。2.备案结果公示后,将签订供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