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批复婺城区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3-04-06 14:11:35 来源:​区发改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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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重新审批婺城区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婺妇计中心〔2020〕25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解决医院业务及辅助用房紧张,拓展医院发展空间,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善居民就医体验。由于该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发生较大变化,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重新调整实施婺城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包含建安工程和设备采购两部分。新建建筑面积57692平方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47335平方米,项目拟建发热门诊、门诊保健大楼、住院大楼(床位400张)、营养食堂、输助用房(医废、配电房等)等,地下建筑面积约10357平方米,拟建人防医院及配套地下室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为51600万元,资金除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外,其余由区财政配套解决。婺城区财政局已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四、建设地点

临江东路以北、华龙南街以西、桑田街以东。

五、项目法人及建设工期

项目法人为金华市婺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工期为26个月。

六、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并做好与政法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住建局及水务局等部门衔接。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八、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原由我局出具的可研批复文件(金婺发改〔2020〕117号)文件予以作废。由于该项目为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项目代码维持不变。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赋码:2020-330702-84-01-123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