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金华市金婺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婺城区安居工程(三联村、高桥村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收悉。根据我局《关于婺城区安居工程(三联村、高桥村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婺发改〔2022〕255号)及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婺城新城区高桥地块。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由2栋19层、1栋23层、2栋24层、3栋25层高层住宅,3栋1层配套用房(物业用房、居家养老用房、快递室、配电用房)以及大底盘地库组成。其中2栋19层高层临街作为公共租赁房楼栋,相对独立集中;其余楼栋为保障性住房。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用地面积28559.72平方米(合约42.84亩),总建筑面积约91060.28㎡,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65674.88㎡,保障性住宅总建筑面积51590.27㎡,公租房总建筑面积12704.8㎡,配套用房面积1379.81㎡(物业用房459.81㎡、居家养老用房200㎡、快递室100㎡、配电用房480㎡、消控室80㎡、开闭所60㎡),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4875.4㎡,架空层510㎡,总户数1092户(保障性住房892户,公租房200户),建筑密度17.2%,容积率2.3,
绿化率35%,停车位678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673个,地面配套用房配建车位5个),非机动停车位2408个,建筑限高36m(含)-80m(含)。
四、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
五、概算
项目核定概算49071.59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六、其他
1. 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根据建筑、结构、节能、消防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后,依法开工。
2.项目实施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完善各项措施,消除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3. 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
4.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
总概算表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万)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40724.5 | |
1 | 主体工程建筑 | 25431.16 | |
2 | 主体工程安装 | 4091.08 | |
3 | 室内精装修 | 5918.26 | |
4 | 室外附属工程 | 1595.85 | |
5 | 配套工程 | 2493.75 | |
6 | 设备购置费 | 1194.4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071.55 | 项目单位确认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含代建费) | 2804.42 | |
2 | 建设用地费 | 1285.19 | |
3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47.19 | |
4 | 勘察设计费 | 1002.79 | |
5 | 节能评估费 | 10.27 | |
6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305.43 | |
7 | 工程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 | 30.54 | |
8 | 市政公用设施费 | 128 | |
9 | 物业费 | 417.72 | |
10 | 公共文化费 | 40 | |
三 | 预备费 | 2275.54 | |
总投资 | 49071.59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