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3369256057/2023-45950

  • 文件名称:

    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中院区(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卫健局

  • 成文日期:

    2023-04-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中院区(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23-04-11 17:51:51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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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中院区(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确定于2023年4月12日、13日、14日进行资格复审现场交材料。现将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

    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碧春路189号碧春花园1幢6号筹建办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900120。

    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锦湖·观澜酒店(婺城区白龙桥镇漪溪路288号),联系电话0579-82900120。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1)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聘用证明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单位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4、其他事项

    面试将于2023年4月15日早上7:30在金华市婺城区锦湖·观澜酒店二楼试场(婺城区白龙桥镇漪溪路288号)集中,有关面试的具体事宜详见资格复审现场发放的通知书。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手写《资格复审委托书》,在资格复审当天,被委托人凭其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委托书将考生复审相关的原件、复印件资料全部带至现场进行复核。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中院区(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