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规范罗店镇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婺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 婺城区罗店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婺城罗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ch.gov.cn/col/col1229182569/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招投标中心收(注明意见反馈),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6032079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 张亚琴
联系电话: 13605791389
附件:1.婺城区罗店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婺城区罗店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1:
婺城区罗店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婺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区的相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集体资金在罗店镇行政区域内投资的镇、村(社区)工程建设项目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包括集体资产、公共设施设备、公共资源等对外公开出租、出(转)让等,具体依据《金华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金政办发〔2015〕86号)执行。
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规定的必须招投标项目招投标活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婺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区的相关文件规定。本办法适用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额度以下工程项目及产权交易项目。本办法所称的“限额以下”是指进入区小额超市标准额度以下的项目。即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60万元以下的;与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材料等货物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的。
二、职责分工
(一)招标人职责。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和产权交易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履行招标主体责任。
(二)镇招投标领导小组。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由招投标工作分管领导和分管监督工作领导(一般由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镇招投标中心、镇招投标监督小组成员,以及建设、国土、资产管理、财务和“三资”管理等相关业务负责人等组成。下设镇招投标中心、镇招投标监督小组。主要职责:对辖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负总责,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产权交易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镇招投标中心。镇招投标中心由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小组副组长任主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易项目的事前受理审查、事中交易组织、事后档案建设。
(四)镇招投标监督小组。镇招投标监督小组由分管监督工作的领导小组副组长任组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易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同时负责投诉的受理处置。
三、招投标项目和规模标准规定
下列项目按规模标准鼓励进入相应平台招标。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招投标。
(一)鼓励进入区交易中心交易项目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400万元之间的;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200万元之间的;
3.与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100万元之间的。
4.产权交易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的。
(二)鼓励进入乡镇平台交易项目
1.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含)-200万元之间的;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含)-100万元之间的;
3.与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含)-50万元之间的;
4.产权交易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的。
(三)鼓励进入区小额超市交易项目
1.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60万元之间的;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
3.与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
(四)1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以下的及与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鼓励进入区小额超市或从镇年度入围单位中选定施工单位实施。
1.村级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产权交易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进行招投标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产权交易项目),以保质、节约、增效为原则,通过村集体民主决策后实施。
2.镇属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从镇年度入围单位中直接选取实施或经镇班子会讨论通过其他方式实施。
四、交易方式和额度标准
(一)公开招标。鼓励进入区交易中心交易项目和鼓励进入乡镇平台交易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含)-400万元之间(其他类推,如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含)-200万元之间)的项目交易方式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符合法律法规或经区政府或区发改批准同意的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二)区小额超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一般进入区小额超市选定。区小额超市选定方式一般分三类:直接选定、公开简易程序选定、公开招标选定。直接选定、公开简易程序选定施工单位可从区小额超市入围库中选定,并坚持镇年度入围单位优先原则。
1.直接选定。招标人直接在网上超市中选定施工单位。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或村两委会议纪要)或班子会议纪要里明确直接选定的单位和选定原因、资质要求、工期、质量要求和最小让利系数,经办人填好《婺城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直接选定申请表》(附表1)。在网上公示前招标人应向选定单位询价。让利系数在不低于拟选定单位其入超市申报的让利基础上协商确定。村级项目同一业主同一年度采用直接选定方式确定的同一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次。
2.公开简易程序选定。招标人从网上超市中预选三家或以上单位,再按照不同定标方法确定一家施工单位。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或村两委会会议纪要)或班子会议纪要里明确预选单位名单、选定原因、最小让利系数、工期、质量要求、资质要求、定标方法和付款方式。《婺城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开简易选定申请表》(附件2)
预选单位响应公告并在网上超市按照公告要求报价。响应公告不足3家情况:响应招标人公告只有2家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选取;响应招标人公告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选人。
招标人选择3家(或以上)数量的施工单位。
定标方法:定让利—随机法、竞价—平均值法、竞价—低价法三种方式,招标人可自主选择定标方式。
3.公开招标。上述两种方法不能满足建设单位需求的,可以公开招标,或者国家允许的其他方法。
(三)年度入围。为加快推进镇村两级工程建设任务,实施限额以下年度入围制度,镇每2年对限额以下工程施工、设计、监理、代理、广告制作等组织一次年度入围招标。限额以下小额工程施工,因抢险抢修、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经镇政府批准或镇班子会讨论通过,可直接在年度入围单位中选取施工单位实施。一般情况,结合小额超市组织选定施工单位实施。限额以下工程建设所涉及的设计、监理、代理等可直接在年度入围选取。
(四)其他情况。限额以下不招投标项目。因特殊原因,各行政村及镇属项目不进行招投标的项目,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到镇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备,经镇政府批准或镇班子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招标流程
(一)代理选择。项目前期准备完成后,项目业主从镇招投标年度入围单位中选取招投标代理单位。
(二)备案登记。各行政村或镇属项目完成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后,先报镇纪委备案后方可走招投标审批流程。为加强对限额以下村(社区)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村(社区)级工程需提前向镇招投标中心备案,列入镇年度村级工程计划,并进行公示,如确需增加,需经镇集体研究决策后实施。
(二)申请审批。村级、镇属项目经备案登记后,再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资料到镇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申请审批流程。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投标。
(三)资料审核。镇招投标交易中心负责审核上平台前期各项资料,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
(四)网上发布、开标、中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同步发布。招标文件随网上的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公告发布之时至截止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小额超市等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开标、中标:开标现场,招标人、招标监督小组必须提前到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主持整个开标评标过程,投标人就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或评标小组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乡镇交易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3日内在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无投诉的,向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中标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价的5%),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五)资料归档。交易完成后,招标代理配合乡镇交易中心完成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按年度编制顺序并实行“一项目一档案”。
六、有关说明
各平台及交易方式限额标准等,如市、区等上级部门作出调整的,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
本办法由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罗店镇招投标管理办法》(罗政〔2008〕29号)同时废止。
附表1
婺城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直接选定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经办人 | |||
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计划批文[批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或村两委会议纪要)或乡镇(部门)班子会议纪要] □资金到位承诺书 □工程预算书 □图纸等技术资料 □承包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发包依据 | 60万元以下项目,直接从网上超市选定。 | ||
直接选定单位 | |||
选定原因 | |||
工程预算 | 让利率 | ||
资格条件 | 项目工期 | ||
纪委备案情况 | |||
交易中心意见 | |||
项目分管领导意见 | |||
领导小组意见 |
备注:前期情况资料应作为附件同时提交,政府补助村级项目需提供村两委会议纪要,村级自筹资金项目需提供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附表2
婺城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开简易选定申请表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
项目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计划批文[批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或村两委会会议纪要)或乡镇(部门)班子会议纪要] □资金到位承诺(本年度完成项目资金应落实到位50%,跨年度完成的项目资金应落实到位30%) □工程预算书 □图纸等技术资料 | |||||
发包形式 | 公开简易选定,从网上超市选择以下家单位: | |||||
1 | 选定原因: | |||||
2 | 选定原因: | |||||
3 | 选定原因: | |||||
… | 选定原因: | |||||
代理机构 | 工程预算价 | |||||
工程类型 | 项目工期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质量要求 | |||||
定标办法 | □定让利-随机法:最小让利系数: □竞价-平均法: 最小让利系数: □竞价-低价法: 最小让利系数: | |||||
乡镇 街道 | 纪委备案情况 | |||||
驻村干部意见(村级项目) | ||||||
交易中心经办人意见 | 项目分管领导意见 | |||||
招投标分管领导意见 | ||||||
领导小组意见 |
备注:前期情况资料应作为附件同时提交,政府补助村级项目需提供村两委会议纪要,村级自筹资金项目需提供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附表3
程建设项目招标申请表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招 标 人 | 项目名称 | |||||
项目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项目批文(批文、班子会议纪要、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书) □资金证明承诺书 □工程预算书、财政投资项目预算审核批复意见书 □图纸、图审报告 □代理合同 □招标方案(分阶段招标需要提供) | |||||
发包形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代理机构 | 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预算金额 | 约 万元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项目工期 | ||||
投标人资格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乡镇 街道 | 纪委备案情况 | |||||
镇经办人或驻村干部意见(村级项目) | ||||||
交易中心意见 | ||||||
项目分管领导意见 | ||||||
领导小组意见 |
备注:前期情况资料应作为附件同时提交。
附件2:
《婺城区罗店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一、办法起草的背景
《罗店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罗政〔2008〕29号)文件(以下简称原办法)是婺城区罗店镇出台的有关招投标管理第一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于规范镇域内招投标规范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家、省、市、区出台一系列招投标管理规定,特别是2018年6月1日施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施工招标限额由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同时《婺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婺区政办〔2018〕52号)相继出台。原办法多数条款已与当前现行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不相适应。因此,必须尽快完成对原办法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罗店镇招标投标工作。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新修订的《婺城区罗店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共分六大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主要增加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列入适用范围;办法主要针对国家规定必须招投标标准额度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规范;办法增加区小额工程交易服务网上超市(简称区小额超市)交易方式及规则。
(二)职责分工。办法明确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和产权交易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履行招标主体责任;同时明确了镇招投标领导小组、镇招投标中心、镇招投标监督小组职责分工,真正形成闭环监督。
(三)招投标项目和规模标准规定。办法对国家规定必须招标标准额度以下项目进入区、镇、村平台招标的规模标准进行了调整和规定。
(四)交易方式和额度标准。办法对交易方式和额度标准进行明确规定,重点增加区小额超市操作办法和流程,具有简单明确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五)招标流程。办法对代理选择、备案登记、申请审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及资料归档等招投标活动进行了规范,对规范和指导镇域内招标投标工作意义重大。
(六)有关说明。对有关情况作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