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2023年婺城区粮油生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于2023年2月21日在婺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3月2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72498507@qq.com
3.联系人:郑顺方 联系电话:0579-82341448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