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09Y/2023-45279

  • 文件名称:

    婺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3-03-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日期:2023-03-17 12:38:48 来源:区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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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婺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存储、使用和查询等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物业保修金的收取、存储、使用和退还等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化管理系统;

    4.分析研究相关信息和动态,为政府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依据。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婺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属于部门本级预算部门属经费自理单位

        二、2023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收支总预算374.79万元。

    (二)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74.79万元。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74.7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74.7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7.45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8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4.79万元,占38.63%;日常公用支出14万元,占3.74%;项目支出216万元,占57.6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0万元。

    (五)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0万元。

    (七)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金华市婺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金华市婺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一级项目0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婺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预算公开2023(报表(市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