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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金华市婺城区妇幼保健院在婺城区委区政府及卫健局的强有力领导下、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围绕“妇幼健康”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医学检查等妇幼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管理、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具体事务、妇幼健康重大改革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测、妇幼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是婺城区孕产妇、新生儿的抢救中心。同时,负责对下级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与培训。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清廉环境,签订廉洁行医承诺书,定期对医务人员廉政谈话,开展中层述职述廉会议、季度廉情分析会,建立立整立改“曝光台”发布群,完善内控制度,合理控制就医成本,实行药械平台统一采购,“婺城区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工程邀请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全过程管理,打造阳光工程。全院以创建“情系妇幼健康、相约幸福婺城”党建品牌为目标,以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院区为重点,强化责任,勇于担当,2021年获得了婺城区基层清廉建设示范医院,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2022年争创市级标准型清廉医院。
按相关文件和健康浙江的工作要求,在“十三五”期间,要把婺城区妇计中心建设成为管理科学、规范,功能比较齐全,人员结构合理,技术水平较高,保健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集保健、医疗、教学于一体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婺城区妇幼保健院预算为区妇保院本级预算。
二、2023年婺城区妇幼保健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婺城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婺城区妇幼保健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0.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6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96万元、其他支出0元。2023年婺城区妇保院收支预算数2961.59万元。
(二)关于婺城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妇保院2023年收入预算2961.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85.76万元,上升16.4%,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预防性体检项目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0.8万元,占28.4%;政府性基金收入500.79万元,占16.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20万元,占5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婺城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妇保院2023年支出预算2961.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85.76万元,上升16.4%,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预防性体检费项目预算安排资金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7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02.85万元,占20.36%;日常公用支出72.95万元,占2.46%;项目支出2285.79万元,占77.1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婺城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婺城区妇保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41.5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40.8万元、政府性基金500.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96万元。
(五)关于婺城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婺城妇保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5.03万元,主要是因为预防性体检项目400万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100万元和疫苗接种服务费0.79万元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性质。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74万元,占6.15%;卫生健康(类)支出732.1万元,占87.07%;住房保障(类)支出56.96万元,占6.7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2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1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545.93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在编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150.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叶酸、免费产前筛查、儿童发育监测项目、母婴保健工程、四项手术包干、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经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5万元,主要用于艾梅乙等项目经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后遗症治疗补助项目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9.17万元,主要用于区妇计中心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6.96万元,主要用于区妇计中心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六)关于婺城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婺城区妇保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2.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婺城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婺城区妇保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500.79万元。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婺城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婺城区妇保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婺城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妇保院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31.25%,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
2. 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与上年执行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的工作指导、兄弟县(区、市)妇幼的考察交流的必要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救护车2辆、公卫用车1辆、药具1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31.25%,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公务用车一辆,保障工作所需,合理控制成本。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妇妇保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妇保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3年区妇保院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区妇保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0.8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在编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叶酸补助项目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主要用于艾梅乙项目与两癌筛查项目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主要用于免费产前筛查及儿童发育监测项目、母婴保健工程、四项手术包干、和新生儿“双指标法”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主要用于外来流动人口手术经费项目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后遗症治疗补助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区妇计中心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