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09Y/2023-44842

  • 文件名称:

    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3-03-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3-03-10 16:44:59 来源:区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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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区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区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区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区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区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区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3年区级部门重大民生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实施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执行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牵头监督指导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配合做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

    2、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监督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

    3、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依规办理各类许可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职权的划分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4、执行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

    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5、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和监督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6、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并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技术政策,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贯彻执行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海绵城市、城市雕塑建设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局属金华市婺城区市政服务中心单位、局属金华市婺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局属金华市婺城区城市更新中心预算、局属金华市婺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局属金华市婺城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局属金华市婺城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局属金华市婺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3年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5946.87万元。

    (二)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35946.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003.46万元,下降46.3%,主要是项目支出规模减少,项目数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2514.74万元,占7.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64.55万元,占15.8%;政府性基金收入27392.79万元,占76.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374.79万元,占1.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0%。
      (三)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35946.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003.46万元,下降46.3%,主要是项目支出规模减少,项目数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59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2.6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09.09万元,占6.7%;日常公用支出270.49万元,占0.8%;项目支出33267.29万元,占92.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572.0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449.05万元、政府性基金28123.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443.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8.81万元。

    (五)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49.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174.45万元,下降69.7%,主要是项目支出规模减少,项目数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47万元,占2.6%;卫生健康(类)支出98.09万元,占1.3%;节能环保(类)支出1144万元,占15.4%;城乡社区(类)支出3320.69万元,占44.6%;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0%;住房保障(类)支出2688.81万元,占36.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0.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5.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6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7.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1144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49.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672.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82.5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316.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497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57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811.76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59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8.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及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20.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64.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56.4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8123.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129.22万元,下降33.4,主要是项目支出规模减少,项目数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8123.03万元,占10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1602.6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789.6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社会事业支出(项)73.18万元,主要用于传统村落保护专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174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运行维护提升改造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609.7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日常维护服务、建筑业企业扶持奖励、加装电梯补助等项目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307.8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环境卫生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 12.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单位调研及有公函联系的单位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1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用车需求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34万元,增长36.9%,主要是职能增加,新调入人员满足工作的需要。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28.26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社会事业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指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