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30899898X/2023-44078

  • 文件名称:

    广大考生,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区政府国资办)

  • 成文日期:

    2023-02-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广大考生,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日期:2023-02-08 23:05:44 来源:区财政局(区政府国资办)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各位考生: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
    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22〕65号)精神,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将于2023年5月举行。现将考试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1.浙江省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2月28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8:00
          2.2月27日16:00关闭“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信息登记”通道,逾期未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或登记的,将无法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错过上述报名和缴费时间的,将无法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名网址及要求
          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的考生,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http://kjzj.czt.zj.gov.cn)—“会计职称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报名”进行报名及缴费。
          (一)首次报名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开始前,须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网址:https://kjzj.czt.zj.gov.cn)完
    成个人信息登记。
          (二)非首次报名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如需变更个人信息,可在报名开始前,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点击“信息变更”栏目进行变更。
          报名时,考试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登记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进行缴费。如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但是报名时审核未通过或需变更相关报名信息的,须先进入“浙江会计之家”网站,进行信息变更后再报名。
          缴费之前,考生须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已在网上报名但在缴费截止前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

          考务费标准: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照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初级为每科60元,高级为每科80元
          四、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五、考试时间

    级别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

    5月13日至17日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高级5月13日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1.初级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已完成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自考试前10天起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金华市财政局0579-82313771
    0579-82468733
    婺城区财政局0579-82221593
    金东区财政局0579-82181060
    开发区财政局0579-83183904
    兰溪市财政局0579-88920319
    义乌市财政局0579-85116076
    0579-85116075
    东阳市财政局0579-86662633
    永康市财政局0579-87178745
    浦江县财政局0579-84105832
    0579-84107236
    武义县财政局0579-87676216
    磐安县财政局0579-84883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