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金自然资规婺听字〔2023〕第1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9:00在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六楼会议室召开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项目(婺城区)所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3年3月15日17:00前向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能熟悉白龙桥镇、琅琊镇、蒋堂镇、安地镇、雅畈镇、长山乡、乾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并关注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申请人参加听证会的,须提供身份证件。
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听证无法按期举行的,由我单位通知听证参加人。
5、请参会单位和人员严格落实好最新疫情防控举措。
特此公告。
联系人:顾训涛
联系电话:0579-82475588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