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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婺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通告》,日前,农业农村局和资规分局有关负责人就《通告》出台的背景、有关要求、如何落实等问题进行解答。
问:请您介绍一下《通告》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围绕耕地保护提出“六严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强调以稳产保供、增产增收为主线,强化耕地保护、稳定生产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量品质,全力推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因此,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通告》。
问:《通告》对如何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集中力量把最基本最重要的保住,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要切实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要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首先,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其次,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第三,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问:《通告》对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和建设有什么要求?
答:婺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9.83万亩,这些区域是在永久基本农田中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块,是确保粮食产能的核心区域,是稳定口粮种植面积的重要基础。要从两方面入手,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在确保粮食安全中的作用。一方面,加强监管,防止粮食生产功能区弱化粮食生产。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每年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种植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把粮食生产功能区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加快建成“一季千斤、两季一吨”的高标准粮田,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施行日期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祁雪
联系方式:0579-828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