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入伍优待政策(金华市)

日期:2023-02-20 15:02:13 来源:​莘畈乡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可领2年)

2022年从金华入伍的义务兵

家庭每年发放优待金

20900元-34611元


进藏服役的义务兵

家庭优待金按照普通兵

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倍发放


赴新疆等艰苦地区三类区以上

及特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义务兵

家庭优待金按照普通兵

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在金华入伍的全日制大学生

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

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以2022年为例

金华市各县(市、区)

一次性奖励金为

20685-42726元/年

在此基础上

本科在校生、专科毕业生

增发10%

本科毕业生增发20%


3.学历升级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可以申请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就业扶持

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专职社区工作者和村务工作者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予以优先招聘。

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招录。

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按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