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加快人才集聚,打造良好人才生态,根据《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意见》(婺区委办〔2021〕18号)、《婺城区人才培养引进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婺区政办〔201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23年“人才开发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科技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选的对象和条件
(一)人才开发先进企业的参选对象为区属企业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人才引进,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引才机制,引进人才数量较多,并能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引智工作成效明显,并能把智力成果充分转化、发挥,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优秀企业科技人才的参选对象为近年来区属企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企业所有者除外),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区企业工作2年以上,一般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部、省级科技进步(含星火)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或其它相当等级科技成果奖项,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前三名主要完成者。
2.从事科研、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以及在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企业和个人成果均只统计2023年取得的成果。
二、评选方法
“人才开发先进企业”的评选设定人才引进与培养、职业技能提升、人才平台建设、人才活动参与、产业人才学院建设参与五个维度24项指标,实行计分制量化评价(见附件2)。“优秀企业科技人才”的评选设定基本情况、科技成果、奖励情况、创新成果四个维度11项指标,实行计分制量化评价(见附件4)。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及个人申报
申报“人才开发先进企业”的企业填写“婺城区2023年度人才开发先进企业申报表”(附件1)、“婺城区2023年度人才开发先进企业量化表”(18附件2)。申报“优秀企业科技人才”的个人填写“婺城区2023年度优秀企业科技人才申报表”(附件3)、“婺城区2023年度优秀企业科技人才量化表”(附件4),并提供佐证材料,经单位同意后向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申报。申报者同时将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973249026@qq.com。
(二)区人力社保局初评
2023年12月30日前,区人力社保局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
(三)部门复评
2024年1月7日前,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委人才办、区经济商务局、区科技局、区科协等部门对初评结果进行复评,初步列出表彰名单,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核。
(四)审核确定
由区政府确定表彰奖励的十佳“人才开发先进企业”、十佳“优秀企业科技人才”。
三、奖励办法
对评出的“人才开发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科技人才”,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对被评为“人才开发先进企业”的,每个单位奖励20万元。对被评为“优秀企业科技人才”的个人,每人奖励5万元。
四、其他
1.“优秀企业科技人才”每家企业最多推荐1人。
2.企业、个人应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提交的材料应确保签字盖章清晰,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电话:057982-368075,邮箱:973249026@qq.com。
附件:1.婺城区2023年度“人才开发先进企业”申报表
2.婺城区2023年度“人才开发先进企业”量化表
3.婺城区2023年度“优秀企业科技人才”申报表
4.婺城区2023年度“优秀企业科技人才”量化表
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