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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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三江都荟苑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2023-12-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三江都荟苑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

    日期:2023-12-22 16:41:37 来源:区发改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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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金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金价价管〔2010〕64号)等的相关规定,我局制订了三江都荟苑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具体见附件),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321025

    传真:82301504

    电子邮件:2513326690@qq.com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82307143

    附件: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江都荟苑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江都荟苑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三江都荟苑小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金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金价价管〔2010〕6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小区配备人员设施情况和成本调查情况,经研究,现就三江都荟苑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三江都荟苑小区前期物业普通住宅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2.25元/平方米,公寓每月2.75元/平方米,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物业服务收费按住宅建筑面积计收。

    二、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电梯、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运行所需的电费,住宅小区内非公共地下机动车停车库、车位的照明和通风的电费、保洁、秩序维护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向受益业主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你公司和业主双方协商确定。

    四、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服务内容应当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布,并接受业主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