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3-50101

  • 文件名称:

    《婺城区技能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3-11-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技能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3-11-06 16:49:50 来源:区人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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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5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人才强区建设提升区域创新能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婺人才领〔2023〕1号)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区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提升乡村技能人才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农业农村局研究起草了《婺城区技能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我区实施技能乡村创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行动内容和工作要求,推动乡村技能人才振兴,推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区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三、主要目标

    加快乡村产才融合进程,推动乡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乡村技能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促进乡村就业增收,为打造乡村振兴婺城样板、建设高能级现代化都市核心区提供有力的技能支撑和人才支撑。  

    四、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通过技能乡村建设,加快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推动构建以乡村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农村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二是聚焦提升乡村技能人才质量。要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通过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竞赛、技能人才选拔、师徒技艺传授等活动,为乡村振兴储备高技能人才。

    三是着力破解人才发展难题。要遵循乡村人才成长规律,完善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要大力加强对农村致富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的培育,增强高技能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荣誉感。要强化人才政策集成,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加大乡村振兴人才的平台建设,完善乡村振兴人才的保障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吸引各类技能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

    五、组织实施

    各乡镇、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协调,通过每年开展技能乡村创建星级评选工作,推动“技能乡村”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开展典型评选、组织技能大赛、“劳务品牌”建设等形式,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技能乡村创建行动;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综合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讲好“技能乡村”故事,展示新时代农业、农村、农民新变化,为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和技能型社会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六、政策支持

    每年开展技能乡村创建星级评选工作,对评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级“技能乡村”的,分别按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从人力社保局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七、实施日期

    本方案于2023年10月30日签发,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解读机关: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解读人:郑子圭

    联系电话:0579-8222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