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3-50093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其他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婺城区技能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3-10-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GWCD23-2023-000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关于印发《婺城区技能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3-11-06 16:10:53 来源: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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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乡镇、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58号)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区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提升乡村技能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助力乡村振兴,现将《婺城区技能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

    婺城区技能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意见

    (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技能型社会建设要求,推动新形势下乡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婺城区技能乡村创建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乡村产才融合进程,提升乡村技能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促进乡村就业增收,为打造乡村振兴婺城样板、建设高能级现代化都市核心区提供有力的技能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技能乡村创建行动是我区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参与,突出重点。坚持点面结合,统筹规划,从全域角度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围绕区域发展水平、重点产业布局、技能人才特点等实际确定重点工作任务,鼓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拓展工作内容,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工作基调,推动乡村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和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发达、技能人才整体水平较高的乡镇要着力培育高技能人才,打造技能领军人才,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相对较慢的乡镇要重点致力于改善和提升技能人才总体水平,聚集产业发展要素,厚植产业发展优势。

    (三)坚持自觉自愿,市场导向。在尊重各方参与意愿、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助力技能乡村创建行动,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有序流动,彰显集聚优势。

    三、行动内容

    技能乡村创建行动的重点是通过开展“七大行动”,逐步构建“一村一品牌、一镇一特色”发展体系,着力打造特色鲜明、人才聚集的“技能乡村”,培育乡村技能生态圈,全面助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实施“技能乡村”阵地建设提升行动。各乡镇依据产业特点、地方特色加强“技能乡村”阵地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展示技能提升成果,形成区域化技能人才培育新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小组等各方面作用,通过开展乡村人才技能培训、等级评价、职业竞赛以及人才评选等活动,营造乡村技能人才培育氛围,打造具有浓厚乡土韵味的“技能乡村”阵地。

    (二)实施“技能乡村”就业创业培训行动。鼓励村集体主动对接引入职业院校或规范的培训机构,分类开展就业能力培训;结合特色产业、重点项目、区内外急需紧缺工种和社会需求大的康养、家政、快递物流等行业需求,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实现个人职业技能提升,推动就业创业。

    (三)实施“技能乡村”等级评价提升行动。引导农村劳动者通过培训后积极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渠道技能人才评价。鼓励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技能评价,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营造“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技能乡村”特色竞赛引领行动。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主题大赛,并纳入全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管理,“以赛代训”、“以赛代评”,符合条件可直接认定相应技能等级。鼓励和引导有关村镇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围绕农业种植、产业服务、市场推广等环节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产业技能提升。

    (五)实施“技能乡村”劳务品牌培育行动。通过技能竞赛、专项比武等方式,在不同行业培树技能领军人才,授予XX月嫂、XX木工等“婺城师傅”品牌证书。支持开展技艺传授活动,对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人才通过技艺传授,一个年度内培养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人才数达到5人以上的,给予5000元“授艺津贴”。鼓励和支持“婺城师傅”参加婺城工匠、八婺金匠和浙江工匠等项目评选,不断提升劳务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六)实施“技能乡村”对接帮扶共建行动。根据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和劳动力资源状况,鼓励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培训中心、大师工作室等与村镇自愿结对,开展技能培训、技艺交流、技能传承等活动,探索打造“乡村技术技能研究中心”,开发各类技能场景,搭建全产业链技能人才交流、合作新平台。

    (七)实施“技能乡村”产业发展助力行动。整合相关职能部门资源,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技特派员、非遗传承保护、乡村研学旅游、农民大讲堂、农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技能人员学历提升等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乡村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完善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力度,拓展乡村技能人才发展空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实施技能乡村创建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实施技能乡村创建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技能乡村创建行动有序实施。

    (二)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要素保障。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工作模式,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提高综合使用效益。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充分发挥各类要素对技能乡村创建行动的促进作用。

    (三)实施动态考核,确保创建实效。加强对创建行动的过程管控,实施“技能乡村”创建年度星级评选工作,并按规定给予奖补支持,切实做到以评选促创建,以创建促提升,确保技能乡村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要围绕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广泛宣传技工教育、培训评价、就业创业等各项政策,通过开展典型评选、组织技能大赛、“劳务品牌”建设等形式,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技能乡村创建行动。同时要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综合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讲好“技能乡村”故事,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技能型社会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