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3-50062

  • 文件名称: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3-11-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日期:2023-11-03 09:51:35 来源: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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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在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监督抽检中,有1批结果不合格。抽样编号为DBJ23330700313630599,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样编号为DBJ23330700313630599的老冰棍(冰棒)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比奇乐棒冰厂(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老冰棍(冰棒),大肠菌群项目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18日向金华市比奇乐棒冰厂送达了编号为NO:23JF072501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共生产老冰棍(冰棒)500箱(50支/箱),销售价格9.5元/箱,共销售460.4箱(其中0.4箱为抽检购样),剩余29.4箱产品用于赠送亲友和自己食用,未流入市场。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老冰棍(冰棒),大肠菌群项目判定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主动召回、销毁不合格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和《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同时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

    一、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二、没收违法所得4376元,

    共计罚没款54376元,上缴国库。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