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中心小学

所在区域 金华市婺城区
主管部门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办学性质 公办
办学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长安街3号
办学规模 现有教学班40个,在校学生1700余人,在校教职工100余人
学校类别 普通小学
联系方式 电话:0579-89003316

学校介绍

白龙桥镇中心小学建于1998 年,占地37亩。近几年,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书香校园、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文明校园、浙江省示范性小学等荣誉,是规模较大、设施一流的城镇示范小学。

一.理念创新,追求教育质量

学校以“为梦想腾飞”的格局,凝聚“龙腾”的文化底蕴,传承“龙”文化之根。培育活力满满、灵光闪闪、品行端端、志向高高的“小龙人”。

挖掘内涵,打造“龙腾”环境。学校始终秉承“‘玩’美童年 龙腾未来”办学理念,以“为梦想腾飞”为校训,紧跟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在通过传统游戏的“玩”,结合教育引领,使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远大的目标。学校以“龙腾”文化为基石,以“玩”促学,让孩子们练好腾飞的本领,成为一个自信、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实现精心育人,让学校成为每个孩子一生发展中的生命驿站。

以玩促学,丰富教学模式。学校聚焦五大核心素养,构建了《育龙娃,润龙髓 ——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中心小学“育龙”课程建设顶层设计与实施策略》,将“‘玩’美童年 龙腾未来”的办学理念在各个学科落实,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将课堂与“玩”相结合,在“玩”中学到知识,在“玩”中培养能力,在“玩”中全面成长。开发了各种拓展课程:彩泥浮雕课,空竹课、传统游戏……每周定时开展,在“玩”中充分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二.科学规划,形成办学特色。

学校作为金华市中小学教学课改基地学校,立足“传统文化”的特色教育活动,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积极发掘本土人力、物力、文化等教育资源,深化素质教育,积极深入探索课程改革。立足学校“‘玩’美童年 龙腾未来”办学理念,我们希望学生能实现“玩中学”,做到能“玩”会“创”,形成我校“玩·创传统文化”办学特色。开发特色课程群——传统游戏特色课程、动感足球特色课程、快乐空竹特色课程、彩泥浮雕特色课程。我们将“五育并举”融入各具特色的“玩创”特色课程中,旨在让所有白小学子能在富有生趣的“玩”环境,自然而然地得到美的熏陶,学会动的表达,展示独特的艺术创意,做到为“龙腾未来”打下基础。

教师在日常教学中不断地挖掘教材中的趣味性,设计实践操作、创设情境、模拟表演、插入游戏等活动。如数学思维秀之七巧板、数独、魔方等;科学自然笔记之观察植物、绘画植物、记录植物生长过程;美术名画模仿秀等;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学生的多项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在区级以上获奖。一系列活动后,学校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在动手实践中,提高学习兴趣。此外,学校提供各种展示的平台,如:龙娃小舞台、乡村复兴少年宫拓展课展演等。

发展特长,屡创累累佳绩。2021年、2022年,校空竹队荣获金华市空竹比赛团体金奖;2022年,合唱《启程》《Viva La musica》在金华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作品中荣获二等奖;2023年,我校因“彩泥浮雕”课程被评为金华市艺术特色学校;在2021、2022年,我校学生获国家级发表2人次,省级奖项31人次,市级奖150人次。

三.德育为先,创建德育品牌

品牌引领,在各科中渗透。白龙桥小学秉承德育为先、以“立德树人”为宗旨,制定德育教育方案,创建德育品牌。学校立足“龙腾”文化建构德育顶层设计,始终秉承“玩中学”的理念,努力建成浙江省农村一流学校。在各科教学中,始终坚持德育为先,通过教材整合、行为强化和思政教育,把学生的道德品质培养贯穿到课堂教学中,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专题教育,提升文化素养。我校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茶艺、国画、婺剧、空竹、围棋等传统项目进校园活动,提升学生传统文化素养。充分利用研学旅行、社会实践活动、劳动实践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途径,开展“抗美援朝老英雄刘玉清进校园”、到公交公司学雷锋、“枇杷、橘子丰收节”等活动,落实理想信念、劳动、生态文明等各种专题教育。在实践中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位一体,实现全员德育。我们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机制,成立了“龙融”家长学校,开展家长进课堂、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发挥学校、家长和社会力量,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实现全员德育。

一生一册,护航心理健康。学校每周开足开好“阳光成长”心理健康课。心理咨询室每日开放,全天候提供咨询服务,建立完整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做到一生一册,同时学校完善了校园预防欺凌教育机制,筑牢心育安全防线。

收费信息

收费项目:课后托管费;收费标准:600元/生·学期;收费依据:《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贴和服务性收费的指导意见》(金双减专班〔2021〕7号);监督电话:0579-82319871

资助信息

一、资助的项目及标准

1.营养餐:结合小学、初中实际收费情况,在校期间每天提供1餐营养搭配合理的中餐。

2.生活补助:在校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初中625元、小学500元;非寄宿生减半补助。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在本校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⑦低保边缘家庭学生;⑧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因病因灾、突发意外等原因致困家庭学生。

资助实行自愿申请,符合条件需要资助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日期内向学校提交《资助申请表》,同时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申请,等待学校认定。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学校认定

资助对象①—⑦类学生可直接参照省一窗受理平台中的数据参阅信息进行认定;第8类因病因灾致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或受灾、意外等印证资料。对于事实困难家庭学生,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学校通过家访及学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学校原则上按学年审核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认定后,受助学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资助补助金将统一通过浙江省“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发放,需要提供学生本人金华市的社保卡(金华市民卡),未办理金华市民卡的,请到就近的金华银行咨询办理,并激活、开通金融功能。

招生信息

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白龙桥镇中心小学,位于美丽的白沙溪畔,清秀的玉山脚麓,占地37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以“龙腾”文化为核心,践行“‘玩’美童年,龙腾未来”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活力满满、灵光闪闪、品行端端、志向高高的“小龙人”,努力让学校成为“玩”美童年的发生地!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国家级《尝试教育理论研究》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研究发展中心尝试教育理论研究会实践基地; 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零犯罪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优秀大队(红旗大队)、浙江省示范小学、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等荣誉。

二、学校地址及招生电话

学校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长安街3号

招生电话:0579-89003321(傅老师)

三、招生对象

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四、学区范围

白龙桥小学学区范围:330国道以南,包含金龙路、华龙南街(330国道以南)、府临街、金江南街(330国道以南)、通江路、机场路、长安街、工业街、文化路、白沙路,包含12个行政村:白龙桥村、叶店社区、横大路村、大圩村、石柏村、后童村、马海地村、双牌村、让长村、郑阳村、洞溪村(幸福小区)龙蟠村;包含13个小区:粮管所大院(白龙桥镇通江路3号)、玉龙华府(白龙桥镇长安街16号)、耀江苑(白龙桥镇金江南街21号)、滨江小区(白龙桥镇通江路68号)、山水逸居(白龙桥镇文化路与通江路交叉口南侧)、白沙春晓(白龙桥镇金龙路白龙桥中桥向西20米路南)、白沙苑(白龙桥镇白沙路11号)、尚格别院(白龙桥镇金龙路25号)、首创新城花园(白龙桥镇深泽路,华盛街与万苍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50米)、熙溪雅居、熙城雅居、青荷小区、迎龙小区。

五、录取流程:

学校按以下顺序逐批录取,额满为止。

(一)第一批

1.“房户一致”,监护人在金华市区住宅性质的房产共有份额大于 50%有效。监护人拥有完全产权优先、共有房产排后。监护人有效产权份额相同的按适龄儿童少年入户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2.“有户无房”,监护人在市区没有住宅性质的房产,监护人户籍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即“三代同堂”,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为出生登记,不包括中途迁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3.规范的政策性安置(经市、区教育局公示后通过的,交办给三区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等,按照先择校后统筹顺序在 “房户一致”和“有广无房”批次录取后进行安置,如安置意向学校户籍生已超过招生计划实施分流的学校,不安排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

(二)第二批

1.学区内“房户一致”“有户无房”,参加过第一批民办学校或原 “公参民”转为公办学校摇号未中返回公办学校报名的,排在“有房无户” 类别前面,参照第一批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2.学区内“有房无户”,监护人拥有完全产权优先、共有房产排后,监护人在金华市区住宅性质的房产共有份额大于 50%有效。监护人有效产权份额相同的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

3. 学区内投靠户、挂靠户、集体户。

4. 各区政府制定的其他政策性安排(含积分入学),可在“有房无户” 录取之后进行安排,各区事先要进行公示,公示名单留存备查,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三)第三批

1.“无房无户”、监护人参加金华市区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录取时根据监护人在金华市区社保年限长短进行排序。

2.“无房无户”、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持有市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录取时根据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居住证年限长短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