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青春小学

所在区域 金华市婺城区
主管部门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办学性质 公办
办学地址 金华市春晖路60号
办学规模 现有教学班25个,在校学生1073人,在校教职员工70人
学校类别 普通小学
联系方式 电话:0579-89137397

学校介绍

金华市青春小学创办于1996年,环境优美、充满活力。现有2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073人,教职员工70人,100℅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高级教师7人,一级教师43人,各级教坛新秀等荣誉获得者40余人。

学校秉承“在生长中感受幸福”的教育理念,以幸福人生为引领,以生长教育为路径,努力打造关切学生成长、激发教师成功、形塑文化成品的优质名校。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营养膳食结构模式实验点校、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浙江省百家教育优秀创新学校、浙江省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平安示范校、浙江省优秀少先队集体、金华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金华市教科研单位、金华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金华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集体、金华市中小学教学改革基地学校等荣誉。

少儿国标是学校传统特色项目,经过二十多年磨砺,逐步呈现规范化、专业化、课程化的特质。老师精心指导,学生刻苦训练,屡屡在国家、省、市国标舞竞赛中斩获大奖,迄今已培养了60余位国标舞冠军,数次登上省、市春晚舞台。青春少儿国标激情、热烈、奔放,一舞二十年,享誉省内外。

收费信息

收费项目:课后托管费;收费标准:600元/生·学期;收费依据:《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贴和服务性收费的指导意见》(金双减专班〔2021〕7号);监督电话:0579-82319871

资助信息

一、资助的项目及标准

1.营养餐:结合小学、初中实际收费情况,在校期间每天提供1餐营养搭配合理的中餐。

2.生活补助:在校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初中625元、小学500元;非寄宿生减半补助。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在本校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⑦低保边缘家庭学生;⑧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因病因灾、突发意外等原因致困家庭学生。

资助实行自愿申请,符合条件需要资助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日期内向学校提交《资助申请表》,同时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申请,等待学校认定。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学校认定

资助对象①—⑦类学生可直接参照省一窗受理平台中的数据参阅信息进行认定;第8类因病因灾致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或受灾、意外等印证资料。对于事实困难家庭学生,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学校通过家访及学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学校原则上按学年审核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认定后,受助学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资助补助金将统一通过浙江省“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发放,需要提供学生本人金华市的社保卡(金华市民卡),未办理金华市民卡的,请到就近的金华银行咨询办理,并激活、开通金融功能。

招生信息

金华市青春小学2023年招生公告

【学校简介】

金华市青春小学创办于1996年,位于春晖路60号,占地面积11291平方米,建筑面积7127平方米。现有2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996人,在职教师66名,其中高级教师5人,各级教坛新秀25人。

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全,配备有普通教室24个,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等专用教室11个,舞蹈房、图书馆、报告厅各1个,建有200米标准田径场和标准篮球场、排球场,是浙江省标准化学校。

学校秉承“在生长中感受幸福”的理念,努力架构“幸福课程”、打造“幸福课堂”,实施“幸福德育”,以培塑长身心、长德行、长智慧、长才艺的幸福少年为己任。“少儿国标”是学校特色项目,教学日趋规范化、专业化、课程化,迄今已培养了数十位省级以上国标舞冠军。青春“少儿国标”已成浙江省少儿体育舞蹈的“一面旗帜”,学校的一张特色名片。

学校先后获得“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百家教育创新优秀学校”、“浙江省少先队成绩突出集体”“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 “金华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金华市绿色学校”、“金华市文明单位”、“金华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金华市校本教研示范学校”、 “金华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单位”、“金华市中小学教学改革基地学校”、“金华市教科研先进单位”等数十项省市级荣誉称号。

【学区介绍】

学区范围:南至人民东路(双号420号至1108号),北至通园路、黄芝山路,西至胜利北街(单号429号至715号),东至通园小区(安居街)。

【招生计划】

招生班级

招生人数

4

172

【招生对象】

学区内“户房一致”、“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投靠户、挂靠户、集体户,父母一方参加金华市区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有效期内婺城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的随迁子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报名办法】

2023年,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通过手机“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

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搜索对应入口“入学通” → 点击“入学通” → 选择“义务段入学” → 选择“婺城区” → 选择“小学” → 选择“公办报名” → 根据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选择预报名学校“金华市青春小学” → 点击“完成报名”。

(1)下载“浙里办”APP,家长身份证号进行注册、登录。

(2)定位到金华本级。

(3)搜索“入学”,找到“入学通”。

(4)点击“义务段入学”。

(5)选择婺城区进入报名。

【录取程序】

第一批

1.“房户一致”,监护人在金华市区住宅性质的房产共有份额大于 50%有效。监护人拥有完全产权优先、共有房产排后。监护人有效产权份额相同的按适龄儿童少年入户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2.“有户无房”,监护人在市区没有住宅性质的房产,监护人户籍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即“三代同堂”,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为出生登记,不包括中途迁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3.规范的政策性安置(经市、区教育局公示后通过的,交办给三区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等,按照先择校后统筹顺序在 “房户一致”和“有户无房”批次录取后进行安置,如安置意向学校户籍生已超过招生计划实施分流的学校,不安排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

第二批

1.学区内“房户一致”“有户无房”,参加过第一批民办学校或原 “公参民”转为公办学校摇号未中返回公办学校报名的,排在“有房无户” 类别前面,参照第一批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2.学区内“有房无户”,监护人拥有完全产权优先、共有房产排后,监护人在金华市区住宅性质的房产共有份额大于 50%有效。监护人有效产权份额相同的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

3.学区内投靠户、挂靠户、集体户。

第三批

1.“无房无户”、监护人参加金华市区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录取时根据监护人在金华市区社保年限长短进行排序。

2.“无房无户”、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持有市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录取时根据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居住证年限长短进行排序。

对于未能进入申请学校,在区属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根据批次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公办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积极推行长幼随学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有兄(姐)在该校就读的二孩、三孩入读。

2021年1月1日起新购买的私有住房,三年内只接受一户家庭适龄子女在学区内义务段学校入学报名。

【温馨提醒】

1.网上报名时,根据所填的地址,如果无法选择预报名学校的,请在相应报名时间段内带齐证件材料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2.网上报名时,监护人双方信息填写完整,提示上传材料的需拍照平整、清晰。

3.在报名时间段内,如果发现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可以进入报名平台的“个人中心”修改预登记信息。

4.在报名和录取时间段内,请保持手机开机,留意学校下发的有关审核和录取信息。

【咨询电话】

汤老师:89169476(8: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