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青春中学

所在区域 金华市婺城区
主管部门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办学性质 公办
办学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通园路500号
办学规模 现有教学班30个,在校学生1387人,在校教职工111人
学校类别 普通初中
联系方式 电话:0579-89119608

学校介绍

金华市青春中学(原金华七中、婺城区外国语实验学校),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通园路500号,创办于1946年,占地面积65亩,建筑面积23390平方米。现有班级30个,学生1387人,教职工111人。其中,金华市名师1人,市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4人,高级教师33人,市区级教坛新秀27人。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成果优异,连续18年评为婺城区教育教学质量优胜单位。学校先后获得浙江省园林式单位、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浙江省教育创新优秀示范学校、浙江省健康促进银牌学校、浙江师范大学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实践教育基地、金华市外国语特色学校、金华市文明示范校、金华市文明单位、市级平安单位、金华市智慧校园、金华市第一批“无废城市细胞”、市级关心小记者工作优秀学校等荣誉。

学校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秉承“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学”的宗旨,紧紧围绕我校教学的核心任务抓党建,促教育。校党支部通过党史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等,加强党员的理论水平,提升党员的思想觉悟,挖掘党员的潜能,激发党员的担当与勇气,提高党员业务能力,做到以党建为引领,推动青春高质量发展。

学校全面落实“双减”政策,以创优质精品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发展目标,坚持“以青春之我,创理想青春”的发展理念,旨在将学生培养为“谦谦君子,芊芊淑女”;学校开设“亲雁学堂”,以家校共育为抓手,为学生的发展创造最优环境;坚持五育并举,开设“博雅美术培训中心”、“通惠合唱团”,组织“天天阅读”,积极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不断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努力推进“轻负高质”目标的实现,创设和谐的理想青春。

收费信息

1.收费项目:学杂:无;收费依据:《关于公布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0]225号;监督电话:0579-89119608

2.收费项目:住宿费:无;收费依据:《关于公布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0]225号;监督电话:0579-89119608

3.收费项目:托管费:每生800元/学期;收费依据:金婺双减专班[2021]3号;监督电话:0579-89119608

资助信息

一、资助对象认定

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严格依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20〕15号)文件执行。对于资助对象中的第一类“特殊群体”认定,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由教育部和浙江省筛选同步的“学生资助对象数据参阅”中的信息进行认定;资助对象中的第二类“其他群体”的认定,学校须完善认定材料,包括家访记录表、家访照片、访谈资料、医疗费用清单、大数据分析材料、民主评议材料等,由学校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资助项目内容

根据《办法》中的“各市县已实施超出省定资助面和本通知所定省定资助标准的,本办法出台后不得降低,所需资金仍由同级财政承担。”的精神和要求,对于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继续实施免学费和代收费政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实施免费营养餐和生活补助政策。

三、资助工作流程

(一)提前告知

学校向每一位学生发放《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本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对象申请认定工作事项,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学生的申请意愿,发放《金华市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在学校公示栏或显著位置张贴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工作流程图。

(二)学生申请。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在新学年开学60天内完成,每学期进行复核、动态调整。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对于特殊群体,直接根据系统筛选数据比对认定,对于其他群体,同时提供必要辅助说明材料,提出申请并由已成年学生本人或监护人作出书面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学校认定。

各学校负责本校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学校应当成立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工作组成员一般应当包括学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等。学校认定工作组通过班主任接收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根据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规定进行核实认定,并统一出具认定结果,认定工作组成员对认定结果签字确认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认定过程中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

(四)结果公示。学校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对于特殊群体,可以不再公示。

(五)系统录入

学校对于公示后确认无误的资助对象,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六)经费发放

学校根据确认无误的资助对象及时发放资助经费,原则上春季学期在5-6月份发放,秋季学期11-12月份发放。学生对于收到的补助经费签名确认。

(七)建档备案。学校必须将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及认定结果、经费发放签名等材料按学期整理装订成档案备查。有条件的学校可实施档案电子化管理。

招生信息

金华市青春中学2023年新生招生工作

一年一度的招生工作于6月份全面启动,根据教育局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及教导处正副主任为组员,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招生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现就今年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准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实施招生工作。

二、学校招生工作原则

1.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宣传我校近几年教育教学情况,让社会、家长了解我校的教育教学情况。 积极动员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到我校就读,营造良好的求知求学的氛围。

2.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3.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 接收所有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4.坚持平行编班,不办重点班,保证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

二、学校招生区域及计划

1.招生范围。 严格按照教育局下达的划片招生范围招生,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到我校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父母) 的身份证、户口簿、社保证明或者婺城区暂住证。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3.按照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新生450名,分 10个班。

四、招生报名工作安排

1.招生时间: 2023年 6月7 日8月 30 日

2.报名方法:家长通过手机或者网页“浙里办”登录,输入新生及其家长的相关信息,通过相关部门的大数据比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全部招入。

五、招生结果

我校最终招收新生493名,其中男生257,女生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