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遴选2023学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第二批“白名单”通告

日期:2023-11-01 09:23:59 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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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双减”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相关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社会团体: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2〕 46号)精神,为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解决现有“白名单”资源不足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遴选2023学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第二批“白名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二、遴选原则

1.公益属性原则。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提供课后服务应体现公益普惠性,不得收取培训费用,所需的资料耗材等材料费用可采用无偿捐赠、财政补贴与服务性收费相结合的成本分担机制。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

2.自愿参与原则。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的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3.自主申报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可自主向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4.双层遴选原则。建立区域、 学校双层遴选机制,规范遴选程序。文旅体、科技等非学科机构主管部门与教育、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住建、消防等部门分工负责,遴选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区域“白名单”。学校按照一定遴选程序,在区域“白名单”范围内进行二次遴选,选择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

5.动态管理原则。在规定周期内,“白名单”内的非学科机构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要求提供服务。非学科机构属地主管部门须对“白名单”内的非学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劣质服务、违规项目退出机制。

三、申报对象

1.在婺城区注册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2.在婺城区注册的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能满足中小学发展需求,服务供给能力强的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公益组织等社会团体。

四、申报要求

1.机构资质。非学科类机构须对应符合文化和旅游、体育、科技等主管部门制定的准入标准,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审核;

2.人员资质。法人代表无违法犯罪记录;从业人员身心健康,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无《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中禁止的行为;

3.培训课程。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 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

4.办学资金。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资金监管已按要求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5.机构信誉。办学行为规范,近3年内无违规办学行为,未被教育、文旅体、科技、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防、税务等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等情形。

五、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0日)。相关机构根据要求填报《申请表》《汇总表》及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相关附件材料上交金华市婺城区业务主管部门。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填写附件一、附件三、附件四,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公益组织填写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上述材料清单统一打包并命名为:培训机构(社会团体)名称+非学科进校园材料,一起发至相应主管部门联系人邮箱。

婺城区注册的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联系人:楼可人,联系电话:82338020,邮箱:460048045@qq.com;

婺城区注册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联系人:丰蕾,联系电82301395,邮箱:694768570@qq.com;

婺城区注册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联系人:章程,联系电话:82225018,邮箱:dnoar@vip.qq.com;

婺城区注册的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公益组织等社会团体联系人:胡燕(婺城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2319871,邮箱:1281279975@qq.com。

2.分类审核(2023年11月13-15日)。主管部门根据标准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提交婺城区“双减”工作专班复审;

各主管部门于11月15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汇总至婺城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联系人:胡燕,联系电话:82319871,邮箱:1281279975@qq.com。

3.专班认定(2023年11月16-24日)。“双减”工作专班经实地考察,组织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防、税务等部门开展法人代表和机构信誉度政审,同时对申报对象的资质、及培训教师资格、项目可行性、培训场所条件等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择期公布婺城区域白名单。

六、其他事项

1.请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积极申报,相关学校做好配合、对接和初审工作;

2.实行婺城区、金东区和开发区三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互认共享机制,三区范围内无需二次申报。如:婺城区注册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向婺城区申报“白名单”,申报成功后,可参与金东区和开发区的中小学课后服务,不需要向其他区申报。

3.申报材料清单和申报要求

附件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上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形成PDF))

附件二: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公益组织、志愿者进校园申请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上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形成PDF))

附件三:婺城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申请汇总表(提交电子文档)

附件四:婺城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教师资质汇总表(提交电子文档,同时每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一张清晰的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小于413*626像素,不能提供像素太低的生活照,命名方式为机构名称+项目+教师姓名;2.教师资质证书图片或PDF文件,要求证书信息全面,要体现姓名、项目及发证机构;3.教师的劳动合同;4.至少近3个月的教师社保缴纳清单,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操作领取。

4.本次补充遴选后,2023学年不再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白名单”申报工作。

5.2023学年已入选进校园“白名单”机构可申请教师增补,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0日,联系人:胡燕,联系电话:82319871,增补材料统一打包并命名为:培训机构(社会团体)名称+进校园教师增补,一起发至邮箱:1281279975@qq.com。增补材料如下:

附件四:婺城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教师资质汇总表(提交电子文档,同时每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一张清晰的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小于413*626像素,不能提供像素太低的生活照,命名方式为机构名称+项目+教师姓名;2.教师资质证书图片或PDF文件,要求证书信息全面,要体现姓名、项目及发证机构;3.教师的劳动合同;4.至少近3个月的教师社保缴纳清单,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操作领取。

金华市婺城区“双减”工作专班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代章)

2023年11月1日

附件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docx

附件二: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公益组织进校园申请表.docx

附件三:婺城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四:婺城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教师资质汇总表.xls